《规定》主要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商业秘密的确定、保密措施、奖励与惩处、附则,共6章34条。国资委公布这一规定之前,四位前力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受贿和窃取关于中国钢铁企业铁矿石价格谈判的商业秘密而出庭受审。上述涉案中国钢企中,亦包括一些央企。
此次公布的《规定》明确,中央企业依法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规定》明确,因国家秘密范围调整,中央企业商业秘密需要变更为国家秘密的,必须依法定程序将其确定为国家秘密。
《规定》称,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根据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密级标注统一为"核心商密"、"普通商密"。
中央企业自行设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以预见时限的以年、月、日计,不可以预见时限的应当定为"长期"或者"公布前"。
《规定》要求中央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含有保密条款。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涉密程度等与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应当包含经济补偿条款。
此外,中央企业在涉及境内外发行证券、上市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密审查程序,规定相关部门、机构、人员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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