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工商登记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和就业的通知》(渝工商办发〔2010〕24号)规定,对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全面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和一站式服务,对登记、年检(验照)手续齐备的,一律实行“立等可取,当场办结”。目前,重庆市为鼓励创业,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和《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10〕192号),对大学毕业生等九类人群创办微型企业在财政、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为便于大家准确理解政策,明确申办程序和步骤,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有关于微型企业方面的扶持政策解读,您可以登陆网站进行查看。另外,我们把《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10〕192号)全文附后,希望对您创业提供政策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