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 到法院立案大庭,找一窗口提交材料,法官审核通过后会开据收费单,然后到农业银行收费口交费,拿农业银行的收费单到另一窗口换取发票(交费窗口与换票窗口一般挨着),返回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其余自己留存,以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2、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有时电话通知,但现在法院很少电话通知, 一般让去法院取传票)
4、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
6、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答辩意见,还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书面答辩,就不需要了,取上诉状时告诉法官,不做书面答辩。如自己不服判决,必须在取得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法院提交上诉状。
10、如对方拒绝执行判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等法院通知,到法院取执行款项。(期间,要经常与执行法官联系,提供线索或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