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到新房钥匙准备入住,物业公司却告知要先交纳“公共设置费”,为的是垫付小区水、电等运行费用。“对于这个费用,多数业主都是一头雾水,可不交的话就拿不到钥匙。”谈到自己的经历,公园道1号一期业主王先生气愤不已。而对此,法律人士则认为,让业主垫付这个费用的方式并不合法。
位于长江西路上的公园道1号小区一期建设完毕,并于近日开始交房。11月16日,被告知可以拿房子,购买了小区13栋一住房的王先生则兴高采烈地带着家人来到小区物业拿新房钥匙。尽管房子钥匙最终拿到了,可对于自己所交的一笔糊涂费用,王先生则耿耿于怀。
王先生说,自己拿钥匙的时候,物业公司的人要求先交半年180元的“公共设置费”,要不然就不能拿钥匙。可能是拿房心切,多数业主都交了这笔费用。“本来都还以为是物业费,可后来听他们解释说是为了预付小区电梯运行费、照明费等,每个月30元,半年总共180元。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这个费用,问其他的业主,他们也都不知道,而且就算是电梯运行费,那也是使用过后再由业主平摊支付的,怎么会还没使用,就开始预付了?”王先生疑惑道。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公园道一号小区物业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物业公司临时设立的办公点,陆续有业主前来交钱拿新房钥匙,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收了“公共设置费”之后,便将钥匙交给了业主。据了解,截止到昨天下午5点,已经有近600户业主前来拿了钥匙,并交纳了180元“公共设置费”,而一期住户则共有1100户。
究竟小区水电费用是否要业主提前预付,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晓艳认为,让业主垫付这个费用是不合法的,从法律角度来说,物业公司、业主以及供水、供电部门都是独立的主体,物业公司与供水、供电部门签订的协议与业主其实无关,具体怎样支付费用,应该由物业公司去解决,而不是将这份费用转嫁给业主,通过让业主提前预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不合法。
对此,合肥市物价局房价处的一张姓负责人则明确表示,并不存在“公共设置费”的说法,而且与提前预交物业费不同,电梯用电、小区照明等费用不允许提前要求业主预付,这个费用必需要等费用产生过后,再根据按实分摊的方式进行收取。该负责人建议广大业主,可以拨打物价局价格投诉受理中心举报电话12358,积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