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主要目标的实现和重点任务的落实,我们提出了四项主要措施。这些主要措施既包括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等现实问题,也涵盖了完善“互联网+流通”发展环境、开展示范引导、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等基础性和长远性工作,主要包括4个方面11项举措:
首先是基础和环境建设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研究制定发展智慧流通的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智能化流通支撑体系,启动研究“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二是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移动宽带、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试点,加快推动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四是通过推进商务大数据建设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五是建立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打击侵权售假行为。
其次是示范引导推动创新方面,一是通过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遴选和创建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二是支持传统零售企业开展全渠道运营,支持生活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传统流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创新。
第三是宣传培训方面,措施包括组织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推广电子商务领域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地方建设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等,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培养。
最后是法规规范方面,一是继续推动《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研究出台《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环境;二是积极发起或参与APEC、中韩、中日韩、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双边电子商务谈判和合作,参与和主导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