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招商引资百日会战”活动。活动期间全县要派出200人组建招商小分队赴外招商,其中乡镇(开发区)100人,县直各单位100人,努力形成全县上下谋招商、齐心协力求发展的工作局面。
2、坚持领导招商。县四大班子领导要经常带队外出联络客商、洽谈项目,增强客商对灵璧的了解和信任,坚定投资信心,加快项目引进和落地投产。各单位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的洽谈,可适时邀请县主要领导参加;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可随时邀请县分管领导参加。
3、强化驻点招商。整合驻外招商分局,组建一个驻外招商小分队,由县招商局一名负责人带队,每月至少外出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0天,集中人力、物力,定点、定时、定向外出招商,以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4、开展以商招商。完善招商引资顾问聘用制度,充分发挥招商顾问的牵线搭桥作用,服务好已入驻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发掘投资商良好的人脉资源,发挥项目“葡萄串”效应,开展以商招商、以企招商。
5、推行产业招商。按照工业、农业、旅游、城建、社会事业五个版块,确定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分别负责项目的编制和洽谈,提高招商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6、开展节会招商。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宿州黄淮海地区农资博览会和第四届中国中部博览会以及其他节会,认真组织开展招商活动。
7、试行合作招商。大力开展中介代理招商活动,充分发挥沿海发达地区商(协)会、中介组织、投资公司的招商引资的平台作用,利用他们在地缘、人缘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其纽带作用,推介灵璧、了解信息和引进项目。对成功引荐项目的招商中介人按《灵璧县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暂行办法》(灵办发[2008]24号)予以奖励。
8、大力实施“凤还巢”工程。积极鼓励、引导在外灵璧籍能人尤其是优秀企业家、技术人才、科技人才回乡创业。对于回乡创业企业,与外来投资企业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