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被初步认定为“涉嫌传销”。根据特许经营管理规定,特许加盟应该先报商务部门,获得许可后才能进行加盟。而该公司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开展经营活动,发展加盟商已经违法。而特许加盟应该是加盟店之间进行的店与店之间的加盟,且该案中的行为已经演变成为人加盟人,涉嫌“拉人头”。
那么,特许加盟与变相传销二者又何区别,特许加盟为何又演变成了变相传销?怎么识别“假加盟、正传销”呢?本期我们请专家进行分析解答。本期解读嘉宾:
焦点一:特许加盟与传销有区别正规的特许加盟经营与传销有本质区别。
从组织结构上看,传销的层次是没有限制的;而特许加盟经营的层次是有严格限制的,特许经营组织一般不会超过二层结构,最多有三层结构。
从加盟主体上也能加以区分。传销一般是自然人,而特许加盟经营的加盟者虽是自然人,但一般需要成立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经营。从这点看,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要开店。
而从分配机制上看,传销人员根据下线的业绩进行提成,也可简单理解成是靠“人头费”来赚取利润;而特许加盟经营需要通过合法的经营来获取利润。
目前,特许加盟经营出现了鱼龙混杂的现象,有人就利用这一概念,将商品销售、设备推销装入特许经营的“瓶子”,打着特许经营的名头,而实质却是卖产品、卖设备。
在2005年9月《直销管理条例》正式生效前,不少欲染指直销业的企业,在进军直销的道路上开始显得犹豫,开始改做“特许加盟”。“特许加盟”对于他们的意义是欲盖弥彰,“换汤不换药”的扯着虎皮当大旗的游戏而已。一大批企业就是在《直销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前走上“特许加盟”这条路的。由直销改为特许经营的企业还不在少数,一些仍然带有传销味的直销企业,其特许经营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目的是赤裸裸的变相销售其产品。
此外,目前特许加盟经营还存在特许经营商与加盟商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即将出台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将对这些进行规范。
特许加盟是一种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通过签订以转让特许权为核心内容而建立的长期的特许加盟合同关系。
特许经营的授权过程很复杂,投资者需要综合考虑被特许者的各方面实力。一定要多方面了解,最好要亲自到公司总部现场考察。要重点看货物的品质,货物的价格和公司的经营执照。千万不要只看一家,最好多考察几家,认真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