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兹因乙方对甲方产品的认识,愿意诚信合作,加入为甲方的经销商,共同拓展业务。双方基于互信互利、共同经营市场的理念,达成下列协议事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产品的种类、代理价、终端供货价、建议零售价表
某醉醒胶囊0.46g*10粒某市某药业有限公司360盒16-21.8
某喉宝2g*20粒某市某药业有限公司400盒4.5-5.00
某氨基酸钙片2.5g*30粒某市某药业有限公司150瓶21-23.00
某阿胶乌鸡口服液10*10ml某市某药业有限公司60盒26-28.00
某铁锌氨基酸营养液10*10ml某市某药业有限公司60盒18-26.00
川贝橘红喉片2g*12’S广州正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0小盒4.50-5.00
某氨基酸钙片(孕产妇专用)2.5g*30粒某市某药业有限公司150瓶21.00-23.00
广东凉茶颗粒(冲剂)10g*20包/袋广州正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袋6.00-7.00
1.产品终端销售的价格以甲方订立的价格为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未按甲方制定或调整的价格,进行恶性倾销或抬高价销售,经甲方查实,甲方以书面行文方式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协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3.乙方不得销售假冒或来货渠道不正当的上述产品。一经发现,甲方以书面行文方式通知乙方,并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2、乙方销售产品的区域应在双方协议的经销区域内,乙方不能擅自越区销售,扰乱市场秩序。如一旦发生,经甲方查实,则甲方对乙方以该批外流货物零售价1倍的经济处罚,此处罚用于补偿被窜货方。同时甲方可考虑停止供货,提前终止协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及要求。
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销售“某”喉宝的任务为每年 件 。销售“某氨基酸钙片”年任务量为 件。销售“某氨基酸钙片(孕产妇专用)”年任务量为 件。销售“复方川贝止咳糖浆”的任务为每年 件 。销售“半夏糖浆”的任务为每年 件 。销售“阿胶乌鸡口服液”的任务为每年 件 。销售“铁氨基酸营养液”的任务为每年 件 。销售“广东凉茶颗粒(冲剂)”的任务为每年 件。销售“川贝橘红喉片”的任务为每年 件。销售“双丹片”的任务为每年 件。销售“某醉醒胶囊”的任务为每年 件。前六个月乙方要货量不得低于全年任务的 40% ,否则甲方保留终止协议的权利。第一年乙方如完成任务量的 80% ,将无条件取得该地区第二年的代理资格。前三个月内乙方每月平均销量达不到 件,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范围内销量不理想的区域市重新招商,乙方应予以协助。
1、供货:乙方向甲方购货,甲方运送产品至乙方指定距乙方最近火车站、汽车站、或物流场所。甲方应有权选择送货的路线及产品的运输方式(若乙方要求空运产品,乙方应负责产品空运的保险和运费)。乙方业务经办人收货后,需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到达站运费由甲方承担,到达站后的二次提货费用乙方付。
2、结算方式:乙方购买甲方产品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款到发货。甲方可按实际供货单价开具发票,超出实际供货价发票的税款乙方负责。
2、甲方指定专人辅助协调乙方的宣传推广促销活动,并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指导。
3、乙方每月提供甲方产品的销售资料给甲方,供甲方分析市场。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产品过期、破损可提出换货要求如果因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破损或过期,甲方可拒退换货。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2005年 月 日 至200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有意续约有优先权。
第六条: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其间若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电话:XXXXXXXXXXXXX (广州)XXXXXXXXXXX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