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万科确实违反了地方法规,但如何处理,处理的轻重,关系到所有关注此事的人的感受。
按相关规定,万科可能遭遇8760万元的巨额罚款,这和万科退赔业主的差价房款差不多。南京物价局如果定出了6000万元的罚款数额,对于业主来说,这已经是巨额罚款了,对于开发商来说,比规定的罚款要少。
万科在炒作杜猛北京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房地产经济学家“价格门”事件,我认为南京物价局的做法是正确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万科是家上市企业,但也不能乱来。
在这场争执中,政府肯定是正确的,不可能平白无故来处罚万科公司。因为限制房地产商利润,这在江苏省已经立法,这个法根据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的联合文件精神而提案,通过江苏省人大批准的,既然是法律,就必须遵守。国内大部分省都有类似的规定,只是江苏形成了地方法律。作为开发商,万科对当地的法律怎么可能不知道?江苏省有5000-6000家房地产企业,为什么只有万科出问题?
关键是万科太傲慢,不把地方政府看在眼里,单方面强调市场经济,其动作可以说是顶风而上,我认为意在自我炒作。
从拐点论,到8元钱,到价格门,都是在和行业、社会和政府进行撞击,通过撞击形成新闻点,制造轰动效应。江苏省的法律是1年半以前就制定的,过去房地产市场形势好,要坚持,现在不太好,更要坚持。
面子比钱更重要根据上月万科公布的中报,上半年盈利为20亿元,还有一部分销售收入没有结算。6000万元相当于利润的3%,从支付能力来看,万科完全承受得起,但“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可能因此成了亏损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万科的融资不太成功。而万科在杭州的降价动作,甚至引发业主砸掉了售楼处。当这些问题结合起来,可能就是一个大的困难。像许多房地产商一样,万科也正经历着市场艰难的阶段,罚款不仅是雪上加霜,它对万科品牌的伤害更大。或者,钱不是问题,但万科有理由要求一个体面的结局。
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罚款方式尚无定论2007年,在房地产泡沫和美国房市下跌的双重效应下,万科公司曾一度神奇地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房地产商,至少它拥有的市值最多。对于这一时间,万科没有做任何宣传,甚至非常拒绝谈论这一事件。
今年8月20日,万科曾向南京物价局提交了一个核价报告,希望重新评估“万科光明城市三期”的成本,但没有得到积极响应。万科本来有很多解套的方法,比如把剩下的2幢“楼王”精装修后,用更高的价格销售,或按3800元/平米卖给自己的中介部门,中介部门再高价转卖二手房,这同样可以规避价格问题。
不知道为什么,万科没有采取这些手段,如果是为了遵守诚信的规则的话,那么,它就更有理由感到委屈。
可以预见,围绕具体罚款的方式,各方还会有更多的博弈,或者,南京物价局的巨额罚款只是个开始,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竞报记者陈辉政府该救购买者张跃庆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教授“房价为什么如此之高?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房地产商的利润很高。如果江苏省为了控制房地产行业的利润而制定这样一个法规,我是完全赞同的。”张跃庆表示,房地产市场不是一个可以完全市场化的行业。
去年国务院发布一个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的文件,央行又发布了395号和425号两个文件,已经反映出国家将房地产市场划分为,自住型市场和投资型市场。
目前投资型市场明显供大于求,尤其是高档商品房结构供大于求。而自住型市场的份额依然有待发展。张跃庆表示,如果政府要救市,也不能救开发商,要救购买者,“比如从减免税费,利息补贴等政策上,扩大需求。”
对退房者的行为,张跃庆表示“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万科降价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并且在购房合同上也没有规定,价格下降就退房,所以这部分损失只能由购房者自己承担。
张跃庆表示,从目前状况看,房价回归理性是必然。要想保持房地产行业资金链良性循环,如何加强需求市场的购买力,才是最切实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