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丁的想法很简单,“拿到资源包装包装卖给TOM集团。”他没有想到,这家公司后来会被江南春看中。
在吸取了电梯平面媒体价格战的教训,丁炳文决心“要么不做,要么就垄断该区域市场”。此后,公司开始全权代理湖北、湖南、成都等地高速公路户外媒体的经营权。
在丁炳文在高速公路广告快速扩张的时候,电梯广告业务也传来了佳音。引入IDG及汉能等风投的谭智,以框架传媒为平台,快速整合了全国位居前列的几家电梯平面媒体运营商,拓佳广告亦在其中。05年10月份,框架以总价1.83亿美金(30%现金加70%股票期权),被分众收购。
就这样,丁炳文的第一家公司辗转卖到江南春的手中。当时,拓佳广告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电梯广告运营商,05年的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左右,而整合后的框架传媒营收约在1亿元。
由于丁炳文手中的分众期权需要一年后兑现利润才能套现,也正因此其与谭智并肩打拼了一年多。丁炳文同样没有料到,这付“手铐”的含金量如此之高。08年框架的收入目标已是十几亿元,丁炳文中了第一个“五百万”。
在分众的一年里,正好赶上分众的户外“收购狂潮”。因为售卖拓佳广告,丁炳文熟知分众从楼宇媒体扩展到户外媒体的收购路线,他就“驾轻就熟”,将成远广告推荐给了分众。06年底,分众果然将其收入囊中。
浩沙健身随口一句:“很多人找我们想进来做广告,你有兴趣吗?”引起了丁炳文的注意。
市场调研的反馈结果让丁炳文满意。在北京,成规模的体育健身房就有四五百家,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客户多是高收入群体。当时,在上海、北京虽有几家运营商,多以灯箱广告、传单广告或活动营销等形式出现,与健身房气氛格格不入。在对健身人群的运动习惯和停留时间进行细致分析后,丁炳文决定沿袭框架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