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银行业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负债规模达到5.26万亿元,较2008年初增加了两倍。而随着信贷的激增,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背后的风险正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地方融资平台在全国有了加速发展,对许多地区的地方财政偿付能力构成了威慑,很可能会造成财政问题和金融问题。”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公开表示。
诚如一位银行业人士所言———“银行对政府投融资平台很矛盾,一直是既爱又怕。”虽然银行对地方政府项目总体上比较信任,但在做具体业务时还是心存忧虑。如果项目出现风险,等于是地方政府和企业联手把银行“绑架了”。
其实针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快速增长所存在的风险隐患,监管部门已多次进行风险提示,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期监管部门开始以各种方式提醒银行要关注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目前各家银行也采取了一定措施,比如提高了融资主体的准入门槛。“监管层强调对2005年以来新发放的贷款,重申财政不能担保。因为根据国家预算法规定,财政担保贷款是违法的、无效的。”上述股份制银行高层解释。
就在央行首次公开提醒风险隐患同时,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也提出了解决之道——— 一个是把资产方证券化,比如融资平台资产的证券化,还有负债方的证券化,比如商业银行把给融资平台的贷款通过资产证券化,在债券市场发行。
然而,专家对这种解决之道却持谨慎态度。“从根本上看,这是一种风险的转移,而不是化解;是把原本银行承担的风险通过证券化手段,转移给了投资者”,《财经》高级研究员刘杉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何平,对此观点一致。专家同时认为,这种解决渠道,存在道德风险之虞。“有了证券化的撑腰,地方政府和企业觉得有接盘者,在一味追求GDP的心理下,可能会产生更多的此类融资,发生不良几率更大”,何平分析指出。
在谈到风险化解之道,刘杉则认为,首现要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不能为了盲目追求GDP,进而越俎代庖为企业进行生产性融资,地方政府平台融资,应该仅局限于公共财政类贷款。”
何平则表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要从根本上进行规范。“地方建设需要钱,和能否有效率的利用钱是两个概念。对地方政府而言,信贷投放要更多地回归市场机制,而不能靠行政性强压。”
“未来市政债发展具有无限空间。”刘士余认为,对此,也有不同观点。
“市政债推出恐怕短期内难以实现,因为还有无法逾越的法律界限”,刘杉表示,目前的我国法律对地方政府发债有诸多限制需要打通。另外,回顾今年地方债的发行轨迹,也有专家认为,即便未来市政债问世,其前景也难以预期。“今年的地方债其实是国家信用债券,发行还如此冷清,而市政债将是地方债信用级别的,市场的反映短期内恐怕难以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