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樟仁,淳安县人,小学文化程度,以前在淳安做木匠。人称“木匠鬼”。这个“木匠鬼”头脑倒“灵光”。五年前,头脑蛮“灵光”的“木匠鬼”郑樟仁在一次引资做生意的过程中,因对方使用假银行承兑汇票,郑樟仁被骗走了人民币10万元,成了受害人。后来,他到云南、深圳、河南一带做生意时,结识了刘兴明和王恭让。因为自己以前曾被骗去10万元,他很不甘心,总想找法子“弄”回来,于是,郑樟仁便要求刘兴明帮忙,让其为自己提供假银行承兑汇票。刘兴明在收到郑樟仁的“好处费”后,提供了一张面额为50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为了让这张假银行承兑汇票产生“效益”,郑樟仁又物色了中间人吴今炳为其“服务”。2006年4月23日,吴今炳在不明票据真假的情况下,将该面额为50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借给了中林水泥厂使用。该水泥厂用该承兑汇票到三狮水泥有限公司签订购买与承兑汇票同等价值水泥熟料的合同。2006年4月27日,中林水泥厂按借款协议书支付给了吴今炳人民币30万元,吴今炳收到后就将钱汇给了郑樟仁。2006年4月30日,三狮水泥有限公司将该承兑汇票拿到中国农业银行建德支行兑现使用时,经银行查询核实,发现是一张假银行承兑汇票,于是就向建德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了案。
“初战告捷”的郑樟仁兴奋不已,他准备再次实施票据诈骗。2006年8月2日,王恭让受郑樟仁派遣,从河南怀揣另一张假承兑汇票来建德交易,结果被当场识破,王恭让被扭送到了建德公安机关。2006年8月15日,民警获悉,郑樟仁已潜入建德探听王恭让交易的情况,尽管郑樟仁老奸巨猾,不断变换他们的接头地点,民警还是于8月16日凌晨1时,将躲藏在新安江翠湖宾馆天台的郑樟仁抓获。刘兴明闻讯王恭让、郑樟仁落网后,就在全国各地潜逃,逃避抓捕。为早日抓获刘兴明,办案民警先后奔赴安徽、河南、河北、北京、深圳等省市调查取证,行程达7000公里。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四个多月追捕,在深圳边防民警的配合下,2007年农历大年初六,刘兴明在深圳口岸被专案民警抓获。
建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郑樟仁系主犯,刘兴明、王恭让为从犯。2007年10月9日,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樟仁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刘兴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王恭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郑樟仁、刘兴明、王恭让三被告均以判刑过重为由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