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合同以后,朋友又给蒋民介绍说,有个北京中豪信科贸有限公司,是专做狐狸皮的一个公司,属于公安部行管司下属企业。公司的法人代表叫徐晓君。
见面之后,看到蒋民对狐狸皮的市场行情摸不透,徐晓君就拿出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开具的价格认定书,上面狐狸皮的价格是3800元一张。徐晓君说,我便宜点每张3300元卖给你。蒋民和徐晓君签订了300多张的购货合同。2001年4月18日,蒋民所在的公司收到了黄建强的第一张信用证,金额为13.8万美元。后来又向徐晓君现款购进400多张狐狸皮。
蒋民准备给黄建强的公司发货时,黄说:“这批狐狸皮是做大衣的,12张到13张狐狸皮才能做一件大衣,给我的货太少了,够3600张你再发货,我马上追加信用证。”
蒋民提出异议说,当时合同约定是分期发货,我们哪能有这么多周转资金一下子吃进3600张狐狸皮?但黄建强坚持说:“如果非要坚持发货,我们就只做这300张皮,以后就不做了。”想想整笔业务的可观利润,蒋民妥协了,答应凑齐700张皮子的时候再发货,让黄建强再补开一张信用证。
让蒋民怀疑的是,黄建强补开的信用证,里面开始加一些软条款。蒋让他再补开信用证,黄从香港一家银行开出了一张皮子货款的信用证。这张信用证错误更多。
这时,供方徐晓君开始施加压力,说再不验货付款,就要起诉。蒋民只好带着黄又一次来到北京,检验了徐提供的近800张狐狸皮。当天晚上,满腹狐疑的蒋民问服务员黄是否经常住这里?服务员说,黄经常住这里,都是北京中豪信科贸有限公司给他结算。蒋民一听,脑子轰一下就炸了:自己钻进了陷阱了,他俩是合谋!此时蒋民所在公司的1500张皮子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运到了天津港码头,500多万元已付给徐晓君了。
他决定无论如何要发一批货试试,狐狸皮是通过徐晓君介绍的天津某检验检疫技术公司代理出关,结果在天津,该检验检疫公司的老总非要经过徐晓君同意才肯放行装船出关,而蒋民无论怎么打徐晓君手机,都打不通。
蒋民回济南后立即报案,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庆华、张福新和经侦大队队长毛伟杰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大家都认定这是一起特大诈骗案。
在警方的安排下,为了取证,蒋民按照合同约定发货。这批狐狸皮很快发往香港开证公司。果然,8天后,香港方面退货,银行称信用证是伪造的。蒋民只好将这批货甩卖,530元一张,回款129万,蒋民花513万买来的所谓“北极狐狸皮”,亏了近400万。
有意味的是,徐被捕时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读在职的法律研究生。“他对法律程序惊人地熟悉”——警方说。徐晓君本人既有规避法律的技巧,也有相当的反侦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