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给金融界网站发来了一封长信,详细的介绍了他们对“造假门”的 调查过程及结果,文内以大量消费者的事例说明了“造假门”的存在,在此引用原文如下:
中国重汽汽车“国二”虚假改“国三”,公开造假的背后是什么?
近两年,国家基础设施相关投资利好政策频频出台。“重卡市场”受国家大型基础建设投入的撬动,工程类车辆(自卸车和专用车)市场异常火暴。在2009年的下半年,有些用户车主要购买某些轻重型重卡都需要向厂家提前几个月进行预定,才能购买到车辆。这两年市场对于中重型卡车的需求持续的旺盛,对于中国汽车工业的促进和发展本来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在2010年3.15期间,有些消费者到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进行了投诉和反映,从而曝出了内蒙古部分地区一些中国重汽经销商为了将2008年7月1号以后已经明令禁止不能再销售的国ⅱ排放标准的中国重汽生产的重型卡车销售到市场,(为了保护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762—2008标准,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我国从2008年起重型车上路将执行国ⅲ标准,国ⅲ标准接近欧ⅲ标准。)由厂家提供合格证,经销商对中国重汽发动机、大架号等相关信息进行违法改动,摇身一变就成了符合国家国ⅲ排放标准的合格车,从而欺骗消费者,获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车辆价格从40~50万元不等,有些经销商还蒙蔽消费者,把本来就是国ⅱ的车辆说成是国ⅲ,消费者购买时还要加价一万元。但是这些假冒的国ⅲ车辆一上路,就面临着交警、路政的处罚。
相关人员介绍重型车市场用户,如果在运输货源稳定的情况下,这些自卸车可以在10个月至一年之内就可以收回成本,一般新车在自卸车用户的手里,使用周期基本为两年左右。但是内蒙古这些贷款和借款所购买的每辆价值近40余万元的中国重汽车辆的车主,目前却都面临着有车不能上路运营,即使运营也要提心吊胆,面临着贷借款的催交、利息、法律纠纷、家庭的破裂、和每个家庭生活的困顿。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2010年3月初冒着大雪从北京到内蒙古翁牛特旗对涉及高玉祥等五人所购买的五台中国重型汽车其合格证和车辆严重不符的事情进行了实地调查。根据用户廉志广、陈振国、王芝江(其妻高玉祥代)解孝华、任国祥(其妻刘建华代)所反映的情况,在2008年5月2日,他们分别在内蒙古赤峰太航汽贸公司购买了五台由中国重汽生产的斯达-斯太尔牌自卸卡车,2008年5月2日提的车,5月6日仅仅是购买了4天的时间,就因为该车存在诸多的设计和后续配置的问题,进行了返回济南中国重汽厂家进行维修加固。但是其中任国祥的车辆当时因为车辆大梁过软发生了倒翻的事故,没能一同去济南重型汽车厂返厂加固。根据这些用户反映还有当时一同认购的8台车辆,因质量问题数台车辆发生了重大的事故后,其中的8台给予退车的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