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向宽实公司发出委托意向,同时提供可以证明其有效债权的必要资料。
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通知客户是否接受该委托。
经过调查后,认为暂时不能受理的客户委托,将向客户提供书面的分析材料,并向客户建议应及时采取其他的解决途径,同时退还客户提供的个案委托资料。
经过调查后,认为可受理的客户委托,将书面通知客户接受委托,并在客户支付先期受理费后,正式展开债权催收服务。
我们将针对客户委托个案的具体情况和个案类型,设计出最优化的催收方案,经过与客户的充分沟通并取得客户同意后,进入债务催收阶段。
主要有两种方法:代为催收和诉讼催收。诉讼催收可以与律师合作起诉,也可由委托人自行起诉。
在债务催收期间,客户除可在我们公司网站上查询个案进展情况外,我们的法务专员也会与客户及时的有效的沟通,如在催收过程中出现重大决策和进展变化,也会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并严格按照客户进一步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我们将以15天为一个期限,向客户提供书面的个案处理情况报告。
催收完毕,客户根据回收金额按合同约定比例,原则上按收回款项的10%—30%(个案具体协商)向宽实公司支付佣金。
如果超过6个月连续不断地催收后,客户委托个案的催收依然没有进展,我们将根据已进行的调查和催收记录,向客户提供一份完整的商业催收终结报告,必要时附加合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客户下一步继续处理该笔账款的会计依据和提起法律诉讼的证据。
我们的每一步都是建立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不会夸张地做出承诺或保证,但是我们能够保证的是:我们将完整保存您所提供的信息,对可能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绝对保密,将以合法、专业的方式催收账款,公司及员工在处理您委托的过程中,决不会与欠款人勾结,我们始终以您的利益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