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的有效性。应收账款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债权。内部审计人员需要从两个方面给予关注:一是债务人是否存在(包括作为自然人的债务人是否死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有效、企业是否被注销、企业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二是有无证据表明该债权是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效债权。
2、债务人逾期未付款问题。内部审计人员需要重点检查合同到期时债务人是否按时足额偿还债务,债务的实际逾期时间是多长。
3、逾期应收账款的催收情况。对逾期的应收账款,被审计单位是否采取有效的措施向债务人催收,如发出催款通知书;派出专人前往了解债务人生产经营状况,特别是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等。
4、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情况。内部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对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时,是否有“确凿证据”为依据,是否依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坏账准备计提。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采用的“合法合规性”,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正确性,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改变对特定会计期间损益的影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