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率3万元以下 30% 3-10万元 25% 10-50万元 20% 50-100万元 15% 100万元以上 10%由于每单位应收款都涉及金额的大小以及账龄的长短两个因素,因此在确定应收款的坏账比率时,应同时考虑应收款的账龄和金额。在考虑账龄时,应以考核期末(如年末、任期末)为考核截止时点。此外,在确定企业的坏账比率时,应将单位内以及关联企业的应收款剔除。在根据账龄和金额大小两方面因素来确定坏账率时,其原则是:金额小的应收款,坏账率往高档靠;一年以下的应收款往低靠,一年以上的应收款往高靠,二年以上的应收款往最高靠。在确定具体的坏账准备率时,还应参考其业务性质,看是否还有业务往来。综合以上各方面因素,可以得出以下参考的综合坏账率:
30% 25% 20% 15% 10% 3万元以下 3-10万元 10-50万 50-100万 100万以上10-15% 半年内 15-30% 15-25% 15-20% 10-15% 10% 15-20% 一年内 20-30% 20-25% 20% 15-20% 10-15% 25-30% 二年内 30% 25-30% 20-25% 15-25% 10-25% 40% 二年上 40% 40% 40% 40% 40%提高企业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率,初看起来好象增加了坏账费用,减少了企业利润,给企业造成损失。其实,无论从短期看还是从长期看,都不会给企业造成实际上的损失,相反,还会促使企业加强对应收款的管理,加速货款回收,减少烂账。举例如下:
假定某企业在现销情况下,第一年可以销80个单位,第二年销了70个单位,而在赊销的情况下,第一年可以销100个单位,第二年销90个单位,单位售价为8万元(净价),单位成本为6万元,财务、销售、管理费用固定部分合计为15万元。在未提高坏账率的情况下,第一年有20个销售单位应收款未收回,其中,12个销售单位在半年内,8个单位在一年内;第二年收回上年度的半年内和一年内各2个单位,并发生新的应收款,半年内12个单位,一年内8个单位。在提高坏账准备率的情况下,第一年共有11个销售单位的货款未收回,其中,半年内6个单位,一年内5个单位,增加应收款管理追收费用5万元;第二年收回上年的一年内5个单位,半年内3个单位,增加管理追收费用10万元,新发生9个销售单位的应收款,其中,半年内6个单位,一年内3个单位。则在赊销情况下两种坏账处理方法的损益情况如下(为计算简便,不考虑增值税账务处理带来的损益及收回旧账的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