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以开展商业背景调查、打假维权、婚外恋取证等业务的所谓“私家侦探”机构,如其名称或名义上不以“私家侦探”冠名,却行“私家侦探”之实,其是否合法要区别对待。
实际上,现实中很多公司所从事的所谓“私家侦探”业务,并不完全违法。比如,从商务调查的角度,进行市场调查、企业资信调查、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调查取证等;从民事调查的角度,除了婚姻家庭、个人隐私方面的调查以外,如果基于诉讼所需涉及个人财产的调查,通过专业调查公司,采取法律不禁止的调查手段,进行调查取证,只要取证过程或方法不涉嫌违法或侵犯个人隐私,法庭也会依法予以采信。
梁枫(北京法律学者):“私家侦探”现阶段都不合法。这里所指的“不合法”,是指其冠以“私家侦探”的公司或业务形式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从职业的角度看,“私家侦探”也未被我国政府所认可。上述认定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公安部1993年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关于“私家侦探”是否合法的讨论,并不限于上述内容。
目前,以开展商业背景调查、打假维权、婚外恋取证等业务的所谓“私家侦探”机构,如其名称或名义上不以“私家侦探”冠名,却行“私家侦探”之实,其是否合法要区别对待。
实际上,现实中很多公司所从事的所谓“私家侦探”业务,并不完全违法。比如,从商务调查的角度,进行市场调查、企业资信调查、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调查取证等;从民事调查的角度,除了婚姻家庭、个人隐私方面的调查以外,如果基于诉讼所需涉及个人财产的调查,通过专业调查公司,采取法律不禁止的调查手段,进行调查取证,只要取证过程或方法不涉嫌违法或侵犯个人隐私,法庭也会依法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