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档案无疑对降低金融风险、形成诚信文化有着重要作用。在许多西方国家,也有成熟的第三方征信服务提供。可笔者看到这则消息首先疑惑的是,就我国目前情况,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录入能做到公平、公正吗?信用档案如有些媒体所言显示的是个人信用的客观历史记录,从而“让事实说话”,但这些精确数字的背后,果真就能代表着“客观事实“吗?
笔者身边的一个例子是,现在很多商业银行都在高校大力推广学生银行卡业务,但其常常夸大学生卡的各种优点如无年费、高透支额、低利息等,而有意无意忽视使用银行卡的各种风险、缺陷。例如,有的银行宣称一年刷卡消费几次就免年费,而实际上是免下一年的年费,当年的年费还是要自己掏腰包的。再比如,有的银行卡有主卡与副卡之分,有的主卡是免年费可副卡却是不免的。当然,银行在对学生进行宣传时是绝口不提这些的。
诸如此类的“猫儿腻”还有不少,可办卡者并不能全面了解,同时办卡程序也极其简便,往往办卡后直到收到银行数额不菲的催款单以及律师信时才追悔莫及。此时,相当一部分同学并不会选择前往银行交款而是弃用该卡———依照对信用档案的报道来看,这些同学显然是要在其信用记录上留下不光彩的一笔。但是,通过如此方式“上榜”,是不是对他们有些不公平呢?
还从媒体报道中注意到,在信用数据库日益完善后,还将对个人是否按时缴纳话费等进行记录。很多人都有因为不满通讯运营商收费、服务等而转投其他品牌的经验,但并没有多少人会去营业厅注销原号码,这使得原有的月租费仍然在计算,但个人显然不会再交钱了。对这些所谓的“不诚信记录”,又该如何处理呢?
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系统是好事,但是与西方建立个人诚信系统的基础不同,我国目前包括金融市场在内的很多市场都不很成熟,如何做到公正准确地收集、确定个人诚信信息值得探讨。因为,许多个人的“不诚信记录”并不完全是其自身造成的,责任也就不应该全部由个人来付,老百姓不应该做了诚信系统的“冤大头”。(李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