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结果,让湖南地方金融证券办副主任黄卫东喜出望外。这位主持全省信用建设具体事务的“大管家”披露,去年他们组织过一次调查,不足10%的人了解信用建设内容,绝大多数公民不知信用记录为何物,不但对本人、本单位的信用状况满不在乎,有的甚至愿意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去贷款,允许别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
黄卫东说:“如今,湖南公民信用意识大幅提升,人们开始明白,凡与信用有关的,都将被记录在案。诸如企业违反法规以及拖欠工资、债务、社会保险费等,个人恶意欠缴水电费、拖欠信用卡账款、不按时缴纳电话费等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将成为不良信用记录。”
迄今湖南已收集多达两亿多个企业、单位及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其中已有三成面向社会开放。
根据湖南相关规定,不良信用记录进行等级划分,最长保存可达7年之久。一旦有了不良信用记录,个人在报考公务员或要取得好的工作岗位,需要享受金融服务、赊销服务等方面,企业在贷款及参与招标等各种经济活动中,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湖南还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对信息的采集利用进行严格规范,以免侵犯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