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农工不守诚信屡见不鲜。2008年3月26日《兵团日报》一版刊登一篇《好心担保贷款可敬,恶意躲避还款可耻》的消息:报道农二师某团的一位机关干部帮助经济紧张的农工小吴从团场工会贷了一笔无息贷款种地,当年小吴投入见效不大躲避还款,结果让银行扣除了担保人的工资。平常还听到一些企业的领导说,农工总是在谴责企业不兑现订单,实际上每年都有很多农工是谁出价高卖给谁。企业收不回产品,还得抛开订单重新寻找卖家,但若是市场价低于保护价,他们却必须按保护价收购订单产品。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没有诚信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些农工不遵守合同却还振振有词:“市场经济了,谁的价格高,我就卖给谁。”如此说来,签订单岂不是一纸空文?如果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的时候,企业是不是也可以说:市场经济,谁价格低我就买谁的?
如今,很多农工进入产业化链条并从中受益。与企业签订单,既让农工种田放心,也让他们不再为卖难忧心。但同时,订单农业中一个问题不得小视,那就是有些农工签了订单却不按合同办事,为了几分钱的蝇头小利,而视订单于不顾,把产品另卖他人。
诚信是双向的,在要求企业严格兑现订单,保护农工利益的同时,也应该培养农工的诚信意识,按订单兑现合同。因为,如果农工不讲诚信,带来的后果只能是他们无法进入规范的市场经济,从中受益更是无从谈起。
订单农业要想实现双赢,合同双方就要共同承担市场风险。要知道,眼前利益只能让人高兴一时,而失去诚信就会失去长远利益,这样做得不偿失。
诚信是做人之本,是所有人都应该共同遵循的做事准则。如今各农牧团场都在搞文明生态小康连队建设,鼓励大家做新型农工,但如果农工朋友连最起码的诚信都做不到,又如何去建设文明生态小康连队?
笔者认为,建设和谐的产销关系,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愿每个农工能做一个诚信的新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