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说到信用,一下子就涌出来这么多形象的比喻,这么多美妙的说法。
网络的虚拟属性,多少放纵了人性的阴暗:口是心非,掩耳盗铃,瞒天过海,逃避责任。
网络其实不是虚拟的,它与现实世界保持着高度的互动,它甚至就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网民们在网上的行为,同样一对一、一比一地影响着现实生活。网上的失信与欺诈,必将在现实中投下阴影。
如果说现实中的失信与欺骗,还需要躲藏,那么在网上,它就获得了极夜般的掩护。当然,有一点不少网民可能不知道,迅猛发展的网络技术,将能定位所有网上行为的实施者。
这一点毕竟是最后的追究手段,网络信用非要动用最后的追查、追诉手段才能遏制吗?
与人相处,最重要的是合作。合作,最重要的是信用。所谓一诺千金。
不与人相处行吗?现代社会里,不可能。即使像鲁滨逊那样漂流荒岛,也得与羊与其他飞禽走兽相处。禽兽们也不傻,受几回骗,就逃去无影。不守信,连个禽兽朋友都没有,可谓“禽兽不如”。
木桶效应,短板决定容量,失信如同短板,决定了人生的容量。因此,失信就是失败,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就没有生命,更没有荣誉与光彩。
道理都明白,为什么许多人不守信用,许多时候不重信用呢?
因为缺乏对自然和生命的敬畏、对人生的反思、对他人和社会的感恩。错误地认为自己能够解决问题,忽略了其他力量,抛弃了曾经的承诺。
契约,就是因为充分考虑到人性的恶,才用法律的形式把信用固定下来、约束起来。
但是,大多数的涉信行为还处于道德范畴,需要人们自觉、自治。
唉,不诚信,至少是不尊重别人。而不尊重人家,自己必然获得同样待遇。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大家都生活在以邻为壑、防不胜防之中,该是何等遭罪啊。
这是一个“囚徒困境”。处在网线两端的角色,都期望利益最大化、责任最小化。可是天下没有白吃的亏、没有白沾的便宜,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等量付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