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上海在全国率先颁布了电子商务监管条例。要求从8月1日起,凡“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可开展经营”。实施中,却引得争议声不断。在此背景下,重庆正酝酿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其地方性配套文件也将于9月对外颁布。
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我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之一,但这一领域的信用缺失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解决“快速发展”和“规范监管”这一对发展中的矛盾,已成为我国电子商务监管的焦点问题。
近日,渝中区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管科,工作人员正忙着在电脑前整理辖区的电子商务资料。据介绍,渝中区辖区涉网主体基本信息库已经初步建立,涉网主体1200多户。包括公司名称,网址、网站ip地址、网站类型、是否有网络广告宣传、是否开展网络交易等信息。
信报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获悉,重庆正酝酿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电子商务监管体系;而对该体系至关重要的地方性配套文件也将在9月对外颁布。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日前透露,2007年,我国网上交易额已达到1.7万亿元,今年预计将达到两万亿元。重庆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也称,市区电子商务主体已有1万多家,发展潜力很大。
电子商务的发展,一方面给市民增添了新的购物渠道,但由于监管存在空白,消费者在网上购物遭遇欺诈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为了应对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工商局将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构建监管体系,先期试点工作正在在渝中、九龙坡两区展开。预计到今年10月,市工商局的电子商务监管系统,将具备实时搜索、识别、跟踪、监测有关电子商务信息的能力,并能更有效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依法从事网络经营活动。
事实上,在正式文件尚未出台之前,从6月份起,重庆市工商局就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网络打假专项行动。严查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传销、恶意欺诈消费者等网络违法案件,将不诚信经营的网站、企业,纳入电子商务“黑名单”信息库,并通过红盾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向市民发布。
渝中区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管所郭世霖介绍,电子商务监管以打击虚假宣传为突破口,探索由实体经济监管向虚拟经济监管的延伸之路。该所成立以来已经处理了十余件涉网案件,大多数为扩大宣传,不正当竞争等案件。
一个被处理的例子是,重庆某装修公司在网页中声称自己是香港企业,办公地点在万豪大酒店,实力雄厚。然而,经过仔细调查后发现,公司就是重庆本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虽然办公地点确实在万豪酒店,但仍属于扩大宣传,后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郭世霖告诉记者,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执法部门的忽视,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交易信息易遭窃取、支付风险突出等问题。其中,网上交易普遍缺乏合同文本,缺乏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也容易引发消费纠纷,是监管的“盲区”。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工商注册,使电子商务业务的经营主体有直接的监管机构,有利于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电子商务平台,采取的保障消费者权益措施带有强烈的自律色彩。国内几大电子商务巨头如淘宝等,主要是依靠自律来进行诚信建设。淘宝网上,“钻石级”卖家相当于网络中的名牌企业;小店主为“冲钻”,为获得更好的商业声誉,也对自身的店铺形象十分爱惜。
“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工商登记理所当然。对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进行实名制注册,将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缺陷问题。”郭世霖认为,它可以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他同时表示,不能管得太死,限制多了会遏制电子商务的发展。比如,淘宝网网店的盈利模式就是低价微利,一笔注册登记费对其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网络企业对此也有同感。易趣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要求卖家登记,一些资质的注册卖家可能会退出市场,短期内会给易趣北京地区的经营活动来带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注册登记可以提高卖家诚信度,增强买家的网上购物信心使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更加趋于成熟。
艾瑞咨询刚刚发布的《2008年第二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监测报告》显示,2008年第二季度,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额达291.1亿元,环比增长22.6%,同比增长高达154%,其中,c2c交易额达271亿元。
“目前很难在b2c与c2c之间作出明确的界定,如果无法权衡规范与促进,有可能产生法规上的漏洞。”而在郭世霖看来,电子商务监管面临的难题还远不止这些。
在目前的情况下,工商局即使查出某个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权限去冻结其银行账户。而这就需要银行的通力配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单独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监管,而地区性的法律法规同样不能有效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对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网店来说,一旦重庆出台了监管文件,它可以立即转移到其他地方。”
郭世霖称,目前界定电子商务违规主要还是使用传统领域的法律法规,但电子商务和传统实体贸易有很大差别。监管试点工作的现状就是取证难、执行难。“国家应该出台行政法规。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各部门的指责,真正对电子商务实施全面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