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经理说,2012年春节前,他要求赵某将资金转到北京总公司,但总公司一直没接到这笔钱。随后他开始产生怀疑,带着财会人员查账,查出赵某挪用、侵占公司资金500余万元,赵某承认。“赵某于2012年3月11日前(报案前)还款111多万元,后经公安机关返还一辆保时捷凯宴轿车,赵某主动返还丰田、奥迪轿车各一辆,还返还金项链和金手镯各一条,价值分别约2万元;手表一块价值约4.7万元;两辆本田和一辆桑塔纳3000轿车,价值共计约6万元,以上返还车辆及物品共计约123万元。”
被告人赵某供述,“超过1万元的票据需要两个公司领导签字。由于等钱买高档商品,在任职期间,采取模仿4位公司领导和经手人签字的方法做虚假支出票,再拿公司账户卡到银行提取现金或转到我个人账户,挪用公司资金,又用上述方式平账。我挪用资金用于购买奥迪A6L汽车、丰田凯美瑞汽车、凯宴汽车、奔驰跑车各一辆,购买股票、房子、手表、首饰及去澳门花销等项支出。现已返还公司财物有现金66万元,汽车两辆、手表、钻戒及黄金首饰等。另外我还主动用小标本田汽车两辆、大众桑塔纳3000汽车一辆偿还公司损失。共侵占公司资金410.4万元。”
赵某的老公说,自己从事汽车租赁工作。他名下一辆黑色丰田凯美瑞汽车是赵某花18万元买的,说是她爸拿的钱;2011年花26万多元买了一辆奥迪A6L汽车,赵某说是她爸拿的钱;一辆凯宴汽车,于2011年9月至10月份花61万元在北京买的,购车款是赵某给他打卡。另外,2011年底,他和赵某去大连花60万元买一辆银灰色奔驰跑车,赵某也说是她爸拿的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将本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当庭认罪,且部分退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国家刑法相关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责令被告人赵某退赔公司410万余元。
葫芦岛律师卲英魁说,正规单位财务都需要配备出纳员和会计,分别管理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章。就本案而言,主要问题是该单位财务监管不健全,致使出纳员权力过大,才会导致出现如此漏洞。
(原标题:美女出纳仿领导签字“造”42张支票套4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