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方式
3.专利强企等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二)受理时间
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受理上一年度的资助,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安排受理时间。
(二)《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青少年专利资助须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费用原始发票或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发票复印件。
(五)单位领取各类资助均需提供在河西区生产经营的证明。
(六)办理职务专利资助的,须提供专利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助办理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七)办理非职务专利资助的,须提供专利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委托他人办理资助手续的,还须提供资助办理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并出示资助办理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一)申请面上资助匹配、专利消零资助、专利示范与试点资助、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所需材料与提交市知识产权局材料一致。
(二)申请涉外专利授权资助的,还须提供专利证书、专利代理机构对授权专利基本著录项目的中文译文材料。
(三)办理PCT授权资助的,须提供PCT专利证书。
(四)申请国家或市级专利奖项资助的,须提交获得奖励或者资质证明文件。
(五)申请专利保险资助的,应提交专利保险资助申请表,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申请专利代理机构相关资助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七)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资助的,须提供身份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
(八)申请专利交易资助的,须提供专利交易汇总表、全部技术交易合同、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证明。
(九)青少年资助须填写《青少年知识产权促进行动资助审批表》,由服务机构统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