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述以外的设计人1上述以外的申请人2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
要点第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必要时可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第二,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第三,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第四,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第六,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⑤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⑤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⑤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第七,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①、⑤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写在第、栏中。本表第栏应由第⑤或第⑥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第八,本表第⑥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个。
一.概念: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