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的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申请人提交的替换页应当一式两份。替换页的提交有两种方式。
(1) 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修改对照表——这种方式适用于修改内容较多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所有作了修改的附图。申请人在提交替换页的同时,要递交一份修改前后的对照明细表。
(2) 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在原文复制件作出修改的对照页——这种方式适用于修改内容较少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申请人在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的同时递交直接在原文复制件上修改的对照页,使审查员更容易察觉修改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