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就是获取最大盈利。以“赢利”为中心,突出技术的可赢利性,以及获得赢利的可行性,在《可行性报告》中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所说的“投其所好”,只有这样,才能博得回眸一笑。
因此,在制作《可行性报告》之前,一定要先对技术本身和影响赢利的客观因素有充分的了解。如:专利技术本身的内容和价值;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政策环境;消费市场构成及其变化;目标市场特点等等。虽然需要了解的内容比较多,但作为技术转让一方并不要求面面俱到,而只需了解相关方面的信息即可。比如,在宏观经济形势方面,应当多关注那些类似于支持或制约经济增长的因素等深层次的东西;行业发展走势的重要性毋庸多言,但是,技术转让所需资料应当偏重于“变化”及影响“变化”的因素,检查自己的专利技术是否符合这些变化所需要的“创新性”,因为,在风险投资基金的眼中,创新含量高的项目更能“赢利”。
在技术领域,发明人对自己技术的特性、周期位置和优劣势一定要特别清楚。绝不能因为主观上的“一往情深”和“志在必得”而忽略了自知之明,否则很容易使自己陷于被动。因而,在制作《可行性报告》之前,务必对相关技术进行充分的检索分析,同时,在《可行性报告》中既要阐述全面,又要尽量避免把话说得太满。
这些前期和幕后的工作,最终都将落实到发明人与投资方结识的纽带——《技术可行性报告》中。因此,这是一项专业化程度很高的工作,建议由专业人员来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