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及所获专利授权的数量少,增速快
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量与美国、日本、韩国、德国、法国等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以的数据为例,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为6368件,而美国和日本的对外发明专利申请已达到16万余件,韩国的对外发明专利申请量也达到约4.7万件。我国与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法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量之比约为1:25.9:25.9:8.8:7.4:3.4。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对外专利申请量尚不及韩国1995年7135件的水平。印度和巴西两国的申请量均明显小于我国同期水平。
虽然我国在对外发明专利申请的绝对数量上与上述几个国家存在明显差距,但是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国家。2004年~,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长49.3%,在上述各国中最高,其次为韩国,年均增长28.6%,而美国、德国、法国和日本的年均增长率依次分别为19.4%、14.2%、14.9%和9.9%。
从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所获授权数量看,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也存在巨大的差距。我国获得海外专利授权1191件,而日本、美国、韩国依次分别为8.9906万件、6.4314万件、1.1187万件,分别为我国所获授权数量的75.5倍、54.0倍和9.39倍。但从获得海外专利授权数量的增长速度来看,我国则处于上述各国之首,2004年~年均增长30.8%,而排名第二和第三的韩国和日本仅为7.3%和6.8%。
我国在“五局”内的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少、比重低、逆差大
中国、美国、欧洲(EPC成员国、日本、韩国在当今世界的专利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5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或组织在专利申请的受理、专利权的授予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进一步分析“五局”范围内各国家或地区在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方面的差异。可以看出,我国向其他“四局”提交的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在“五局”交叉申请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很低,在1995年~的累计交叉申请总量中我国仅占0.54%,这一比例也仅为1.28%。从具体数量看,我国向其他“四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5189件,而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向其他“四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分别为9.0673万件、11.6893万件、14.9397万件和4.2688万件,为我国的17.4倍、22.5倍、28.8倍和8.23倍。同期,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5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顺逆差分别为8.0026万件、4.4962万件、2.8397万件、9.2756万件和3835件,数据表明我国和美国均属于“专利申请输入国”,而欧洲和日本、韩国则为“专利申请输出国”,且我国发明专利申请的逆差状况最为严重。
与“五局”间发明专利交叉申请情况类似,我国在其他“四局”所获得的发明授权数量也明显低于其他4个国家或地区。,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从“四局”获得授权量仅为926件,而同期向4个国家或地区授予3.1895万件专利,专利授权逆差达到3.0969万件,同期我国所获得专利授权量仅占到“五局”间交叉授权总量的0.53%,与美国、欧洲、日本、韩国获得的交叉授权数量比值为1:36.2:50.9:86.8:12.4。
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比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海外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占本国居民所提交申请的比例的表征,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该国发明创造的国际竞争力的强弱,同时也可以反映该国申请人对外申请专利的意识的强弱和该国经济发展的全球化程度。
统计数据显示,各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比率均呈逐渐上升趋势,但从各国间横向比较看,我国与各主要国家的差距较大。,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比率仅为0.05;同期欧洲国家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比例普遍较高,其中德国超过0.9,大约相当于我国的18倍;美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比率也相对较高,达到0.74;日本、韩国的比率分别达到0.47和0.37,大约相当于我国的9倍和7倍多;即使是对外发明专利申请绝对数量较小的印度和巴西,其2004年和的对外专利申请比率也分别达到了0.33和0.23,远高于我国0.05的水平。
一个国家百万美元研发投入产出的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可以表征该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的产出情况。从全球主要国家的对外发明专利产出情况看,瑞士和荷兰分别以每百万美元研发投入产生2.23件和1.76件对外发明专利申请的水品明显高于其他各国,而我国的近邻韩国和日本的数据也分别达到了1.47件和1.26件,其他主要发达国家的数据虽然不到1件,但也远远高于我国每百万美元研发投入产生0.04件对外发明专利申请的水平,其中德国、英国、法国和美国数据分别相当于我国的21倍、13倍、13倍和12倍。同为发展中国家的俄罗斯,尽管其对外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如我国,但其每百万美元研发投入产生的对外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了0.06件,高于我国同期水平。详细数据参见下图。
一个国家每1亿美元出口对应的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可以表征该国发明创造对其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贡献程度。,我国向美国每出口1亿美元产品所对应的在美专利申请量不足2件,向欧洲、日本和韩国等地每出口1亿美元产品对应的当地申请量均不足1件;而韩国每向我国出口1亿美元会相应在我国提出大约10件发明专利申请,德国每向我国出口1亿美元产品相应在我国申请大约20件,美国、日本则高达30件左右。数据显示,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的对外专利申请对贸易出口的贡献率较大,表明其出口产品中包含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而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对我国向上述国家和地区出口的贡献率较低,这主要与我国出口贸易以资源出口和简单加工产品为主有关。
通过上述对各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情况的横向比较,可以看出,我国在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方面虽然近几年发展较快,但与美国、日本、德国和韩国相比仍存在巨大差距,无论是在绝对数量上、所占比例上,还是在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比率、百万美元研发投入产出率和对外贸出口的贡献度上,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未来我国国际经济贸易要从低端走向高端、逐步降低对外技术依存度,必须重视对外发明专利申请,不断加强并充分发挥专利对我国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保驾护航作用。(知识产权报张利刚孙全亮梁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