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充分发挥了农业增产潜力。从我国目前四大粮食作物产量状况分析,小麦目前全国平均亩产为303公斤,全国最高田块亩产已达700多公斤;水稻全国平均亩产为424公斤,而超级稻亩产已达800公斤;玉米全国平均亩产为340公斤,而最高田块亩产达1402公斤;大豆全国平均亩产为113.7公斤,最高田块亩产达397公斤。可见,试验田产量与大田产量的差距还非常大,也可以说农业生产还具有很大的增产潜力。必须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在更大范围的转化应用,尽快将好的品种、好的技术推广应用到生产实际中去,让广大农民所掌握,才能把这种潜力变为现实。
近些年来,农业科技成果对农业发展有着巨大的贡献,通过实践证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了科技成果和科技人员的下移。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从2001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项目的实施,积极推动了技术发明人、成果主创人等科技人员参与农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了科技成果和科技人员的下移。项目实施以来,使现有农业科技成果得到熟化,加大了成果的推广应用范围,提高了科技人员和广大农民的素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创新更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催化剂。大量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降低了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质量,提升了农业管理水平,增强了我国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供了广阔平台。
同时它提高了全社会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力度和重视水平,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在项目的带动下,各省市的有关部门纷纷争取地方配套资金,承担单位认真落实自筹资金,极大地调动了地方、企业、科研单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调动了社会各方面资金的投入,使得项目投资快速增长,保证了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规模,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农业部在年正式启动实施了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通过近七年的专项实施,我们不难发现,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有效地推进了农业科技入户,促进了农民生产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科技的创新——转化——推广应用各个环节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促进了上游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人员的下移。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的进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动力也在于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设立,成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源头活水。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动力在于科技创新。可是当农业的科技成果创新出来以后,单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就能够完全普及吗?笔者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首先应该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本身的质量。在农业科研项目的选题立项时,不但要听取科技人员、专家、管理人员的意见,还要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广泛进行农村调查,以保证农业科技成果适应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在项目的审批环节,要坚持项目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在项目验收环节,要改现行的专家验收制度为市场验收制度,即以项目的增产或增效的效果是否显著,农民是否满意为主要验收标准。其次,要“硬化”成果、减少浮躁,强化中试基地建设,还要注意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技术组装,为成果转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还要加快农业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创新。建立一支充满活力的农业推广队伍,提高农业推广人员的素质。合理调整农业推广队伍的专业技术结构,针对农村需要技术的多样性,要求农业推广人员知识、技能的多样性,要有能掌握运用适合当地特点的各类小规模非大宗作物技术的推广人员,所以应调整农业推广的专业知识结构,不仅要有粮食作物的技术推广,同时要重视非粮食作物特别是特色农业的技术推广。加快农业推广队伍的人才建设,稳定现有的推广人员。农业推广人员工作、生活环境艰苦,应建立激励机制,切实解决他们普遍关心的工作地位、经济待遇等问题,激发基层推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不断、有计划地对推广人员组织在职教育和培训,促进其知识更新,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其业务水平。建立科学的考核评比机制,实行严格的资格考试制度,提高从事推广工作人员的资格标准;同时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并视其工作业绩进行相应的奖惩。
要想保证推广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就必须逐步实行共担费用的农业推广方式,使农业推广经费在各受益者之间合理分摊。鉴于我国的国情,现阶段的农业推广要继续坚持以政府支持的无偿服务为主,并适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除了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业推广的投入力度外,可以通过建立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对农民采用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入网的农民可以免费参加各种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无偿使用网络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优惠享受网络提供的生产资料。通过无偿指导、咨询等服务吸引农民入网,通过有偿的新品种、新产品供应使科研人员获得经济回报,从而使科技服务工作得以持续发展和壮大。另外,对一些经济效益大、技术要求高的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对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制定公开、合理的收费标准,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村镇政府、中介组织、专业生产组织等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同时还应采用多种方式刺激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除了实施政策倾斜外,想方设法改善农业贸易条件,增加农业比较利益,以提高农民使用农业科技成果的预期收益;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和改善农民采纳农业科技新成果的能力和条件。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的经济实力。同时对于采纳农业科技成果的农民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助,尽力减少农民接受新技术的“后顾之忧”。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主要渠道。必须在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是提高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专业和课程,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目前,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科学技术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新农村建设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不断提高科技贡献率的一个关键环节。但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际需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只有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农田,才能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才能增强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此外,一项成果,要想从实验室走向田间地头,转化的资金是必不可少的。但这笔钱从哪里来?农业科技成果虽然属于公益类成果,面向的是广大农村和农民,具有显著的“公共物品”特性和非排他性,但多年来,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始终缺乏政府资金的支撑,资源配置不足,研究成果二次开发的能力薄弱,很多成果得不到有效转化,严重制约着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影响农业竞争力的提高。2001年,中央的一个决定改变了这一历史。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政策性引导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集成配套和示范推广。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明显提升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大规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了我国农业主导产业技术升级。在为科技成果转化加速、提质的同时,我国农业主导产业的技术得到了不断升级。多年来,我国始终紧紧围绕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瞄准畜牧、果品、蔬菜、粮食等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不断跟踪转化重大农业科技成果,提高了产业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科技成果在推及的过程中还应做到协调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三者之间的关系,创建与“三农”互利的合作新模式。在当前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的条件下,可暂时设立相应的机构对“三农”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同时加强彼此合作,将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共同为“科技兴农”做贡献。建立“三农”协作机制的关键是理顺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探索新的适合各地的合作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地方政府与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社会重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