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于1963年3月31日颁布,其目的是推进企业的结构改造,促进中小企业的现代化和稳定经营,进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稳步提高。 四、日本的科技评估 在日本,科技评价始于20世纪40年代末,起初只是技术评价。60年代初,日本建认了比较完善的科技审议会制度,其科技审议机构可以认为是日本最初的科技评估机构。进人80年代,决定在日本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下设技术评价分委员会。90年代后,相继颁布r一系列与科技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1995年日本政府颁布了《科学技术基本法》,明确了科技评估的地位;1997年8月,日本科学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国家研究开发评估实施办法大纲指南》,提出了建命_开放型研究评估体制的基本框架,规定日本科技评估机构不能随意设立或撤销。另外,各个省厅根据该评价指南,根据本省厅的具体清况,也纷纷制定了本省厅的评价指南,如《文部科学省的研究开发指南》等。 日本的科技评估机构较多,大致可分为以下4个层次:①综合性科技评估机构和由国家直接管理开发的事业评估机构,如附属总理府的综合科学技术会议政策委员会;②专业性评估机构,往往附属各省厅,如文部科学省的学术审议会和评价促进委员会;③企、少胜评估机构,如富上通;④各研究机构内部的评估机构。
日本科技评估体系:①评估目的:根据研究开发对象的特点确定技术评估的目的。②评估对象:项目评估时,评价对象主要是日标达成度;计划评估时,评估对象要包括研究开发的需求、研究开发的计划、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研究开发资源的分配、研究开发进展情况、研究目标达成度、研究成果及扩散效果等。③评估时期:可分为事前评估(研究课题探索阶段和研究计划决策阶段、中间评估(课题实施阶段及事后评估和跟踪评估,通常可根据研究开发的特点选定合适的评价时期,并非所有课题都要进行全程评价。④评估者:是技术评估的实施主体,可以是个人或组织。根据与议价对象的关系,又可分为内部评估者和外部议价者(包括专家和非专家在进行技术评估时,可综合各类评估者进行评估1997年,日本在发布的《国家研究开发评估实施办法大纲指南》评估的原则中明确规定了选择评估者的范围,即评估者应是精通该领域、具有足够的评估能力、而且能够站在公正认场进行评估的人,原则L应选定合适的外部专家作为评估者。这一原则的公布,加强了评审过程的严格胜和公正性,由于有国外专家的参与,对课题在本领域是否具有国际研究水平和独创性的评估,提高了客观性和权威胜,从而使评估结果更真实可信。⑤评估方法:有总体评估法、经济评估法、运筹评估法和综合使用这些方法的复合评估法。 五、日本的科技奖励 日本科技奖励体制的特点体现在既有集中分层,又有多元分散。以日本政府制订的《学术奖励审议会》和《发明奖励委员会条例》等为指导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统一开展的奖励活动,由政府提供奖金,构成了其奖励模式集中分层的一面;同时由民间团体和企业开展的形式多样的奖励活动,形成了其奖励模式分散和多元化的一面。
中央政府的奖励活动主要由科技厅(现已与原文部省合并为文部科学省负责实施,其主要表彰制度有:国家褒章制度、勋章、科学技术劳动表彰(表彰近期对科技I-作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研究功绩者表彰(主要奖励青年、利学技术振兴功绩者表彰(主要授予地方科技工作者、原子能安全功劳者表彰、技术创新功劳者表彰等。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奖项如下。 (1日本奖:用来奖励那些在世界各地科学和技术领域做出原创性贡献或杰出贡献的人,或服务于人类和平与繁荣事业的人,获奖者没有国籍、职位、种族、性别的限制。研究领域包括所有的科学和技术项目,在这两个领域每个奖项奖金为50万日元,获奖者可以是个人或者是项目小组颁奖典礼作常降重,东京的天皇、皇后、日本首相都参加颁奖仪式。
(2日本国际生物学奖:为纪念在位60年的夭皇Showa和他在生物学领域做出的贡献,由生物国际奖委员会于1985年4月设亿该奖,侮年颁发一次,包括奖章和奖金1000万日元获奖者没有国籍限制,包括日本国内和外籍两部分。奖金授予那些经过委员会评定之后确定在基础生物学发展领域贡献突出的人。颁奖典礼每年的秋天在东京举行。受奖者及其配偶将被邀请参加授奖仪式,经费由委员会支出。 (3日本民间团体和企业的奖励活动亦十分活跃,月_形式多样民间的奖励活动在日本二大奖励体系中占的比例最大。奖励的团体以发明协会、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新闻社及纪念会和各类学术团体为主民间奖有很多在国内也享有崇高声誉一如日本学士院的学上奖和恩赐奖等。另外,全国发明表彰这一民间奖励同样在日本享有较高的声誉。其他民间奖还有:日本国际奖,大河内奖,市村奖以及东洋人造丝科学技术奖等。日本的企业奖虽局限于企业内部,但企业在授予企业内部奖励的同时,也常为获奖者申请在国内享有较高荣誉的各种民间奖和国家奖,比较知名的有日立公司的“社长技术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