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外观设计的保护形成了一些特有的制度。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包括全体外观设计和部分外观设计等。日本对外观设计的保护形成了一些特有的制度。主要包括:
全体外观设计和部分外观设计。以照相机为例,照相机的镜头作为部分外观设计被授权登记后,他人不经许可制造或销售包括与该部分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似的镜头的照相机时,不管照相机的其他部位的形状如何,都属于侵权行为。
动态外观设计。使用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或色彩根据产品的功能发生变化时,对变化前后的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色彩申请外观设计。具体例子有扫描仪、手机等。
成套外观设计。申请时,作为整体外观设计来审查是否满足新颖性,行使权利时亦作为整体,不能对构成整体的单个作品行使权利。具体例子包括成套刀叉餐具等。
关联外观设计。关联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是与自己的申请中的外观设计或与自己的已授权的外观设计中所选择的一个外观设计(主外观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
秘密外观设计。申请作为秘密外观设计来保护需要在申请的同时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登记之日起3年之内,该外观设计可保密。
图像的外观设计。指物品的部分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包括属于操作该物品所需的图像,且显示在该物品或与该物品作为一体使用的物品上的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