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召开的2011年农用化学品亚太峰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副部长张伟波建议,我国农药企业要抓住机遇,利用即将到期的农药原药专利,通过合法的“仿中学”、“学中创”,走一条仿制、仿创、完全创制的发展之路,进一步提升我国农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农药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产品质量也在稳步提高,品种也正在不断增加。”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我国农药企业数量也较多,共有生产企业1800多家,其中,原药生产企业为500家。但销售额超过10亿的农药企业仅10余家,主营业务为农药的上市公司也仅有18家。”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日前出台的《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农药原药生产能力超过200万吨,制剂生产能力超过500万吨。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农药产业集中度较低,布局分散,规模较小,至今尚没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龙头企业,前20家大企业占总产量比重只有30%左右。”该负责人表示。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农药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仍较为薄弱,绝大多数农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到1%。我国独创的农药品种只有27个,重要的农药品种基本为国外大公司所拥有。
对此,张伟波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985年至2009年间,我国已拥有农药专利7253件,其中属于国内申请人的有3950件。近年来,国内提交的农药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多,在2010年的农药专利申请中,国内农药公司达到1400多件,而国外公司仅为300多件,国内农药专利申请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国外。尽管数量上增长迅速,但在质量上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国外的农药专利多为农药原药等核心技术,而我国的专利则集中在农药混剂、农药剂型等外围技术方面。另外,我国农药企业创新能力较弱,在国内已获权农药专利总量中,大部分专利由自然人以及高校科研院所拥有,企业所占的比重只有20%。更应值得注意的是,在专利平均维持年限方面,国内农药有效专利仅为6.87年,低于国外的10.64年。
近年来,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我国一些农药企业逐渐认识到专利的重要性,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农药新品研发能力增强。在农药混剂专利申请方面,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化工研究院等大型制剂企业,在某些品种农药上拥有的专利数量甚至已超过世界6大农化巨头。
“在2015年陆续到期的46种农药专利中,包括杀虫剂14种、杀菌剂16种、除草剂15种、解毒剂1种。如果利用好这些专利,对我国农药企业将是一次很好的机遇。”张伟波表示,新农药创制周期长、投资大,并且成功率较低,对科研团队水平要求也高,这些客观因素使得国内农药创新任重道远。如果能充分利用到期专利进一步创新,可以降低研发的投入和风险。他建议,我国农药企业应当抓住这个机会,在“仿中学”,在“学中创”,在学习中不断锻炼自己的研发团队,走一条从仿制到仿创再到完全创制的道路。
同时,张伟波也提醒国内农药企业,虽然国外的农药原药专利到期,但一个农药品种,通常还会有一系列相关专利保护。要注意规避对其他相关专利的侵权风险,对自己的创新成果及时获得专利保护。“这就要求国内农药企业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制定自己的专利战略”张伟波说。(知识产权报记者向利实习记者陈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