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5月12日,画家冯明创作的著名油画《总理在汶川》在成都义拍拍出350万元的高价。但因与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拍摄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相似,一度引来各方关注。究竟是涉嫌抄袭摄影家作品,还是画家的二度创作?各界众说纷纭。
油画家冯明并不认为自己侵权。他坦言,虽然创作时确实参照了新华社记者姚大伟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但他的作品属于“再创作”。他表示,油画与摄影是不同艺术门类,通过油画创作摄影画面,并不构成侵权,而且,国家领导人形象也并不属于摄影者个人所有。不过他坦承,油画创作完成后,应将此事告知姚大伟。
原作摄影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摄影师的作品被画家所用的现象并不罕见,但摄影师的创作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希望通过此事引发人们关注、尊重摄影师的著作权。
据了解,由于冯明将涉案作品捐出义卖,并未因此获利,摄影家姚大伟并未对其起诉。
2011年5月,画家曾梵志创作的油画《豹》刚在香港佳士得春拍上拍出3600万港元,就被曝光称其作品抄袭自美国摄影师斯蒂夫?温特的摄影作品《风雪之豹》。但画家本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己的创作确实从这张照片中得到灵感,但作品《豹》是经过自己艺术再创造的。
据了解,曾梵志的作品《豹》创作于2010年,在这幅接近三米高的大型油画上,曾梵志描绘出一只猎豹,小心翼翼地穿越黑暗的密林。对于该作品被指抄袭,曾梵志坦言,自己创作时确实是从美国《国家地理》所刊登的斯蒂夫?温特的图片中得到灵感。曾梵志强调,自己创作《豹》是经过了艺术再创作的,画面中豹的眼神、意境的追求都有再创造的成分。自己只是借用了这个动物的形体,但我把动物人性化了。
此外,曾梵志还指出,艺术家借用摄影作品进行艺术再创作,并且这幅照片也不是用于商业上,如果是用于企业的宣传,那就要经过原作者的版权同意,而这幅作品拍卖收入全部用于捐赠,因此不需要经过原作者的授权许可。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功调解了一起摄影作品未经同意被制成邮票的著作权纠纷案件,摄影家马某将旅游公司、邮政局、集邮公司告上法庭,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庭外和解。
2001年6月,摄影家马某的两幅作品在某旅游公司主办的摄影大赛上获得优秀奖。2004年马某发现其获奖作品被制成邮票进行销售,马某认为旅游公司、邮政局、集邮分公司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马某与三方协商未果,遂于2007年8月向包头中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旅游公司答辩称,其使用马某的作品是根据2001年大赛征稿启示第4条之规定,即“获奖作品组委会及主、协、承办单位有权用于展出、刊用出版画册、印刷宣传画页、在小区陈列,不再支付报酬。”邮政局、集邮分公司也表示他们是依据该旅游公司的书面授权进行销售的。
庭审双方各执一辞,据理力争,当庭调解未成。庭审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权衡利益得失,终就赔偿及作品的使用问题庭外和解,原告马某撤诉。(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