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现场]“我们的‘漓江牌’老三花醇酒怎么有了‘双胞胎’?”桂林市漓江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气愤地发现,自己公司生产的酒类产品被桂林某酒业公司“山寨”了,两种酒的包装极为相似,遂诉至法院。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桂林市漓江酒业有限公司的“漓江牌”系列酒类产品是得到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的知名商品,而“义江牌”老三花醇酒的包装足以使一般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这一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对方经济损失5万元。
[拓展阅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有效延伸审判职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去年年初,自治区高级法院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广西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九项具体措施,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及促进广西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而全区各级法院也积极根据地方经济文化特色,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打造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亮点,如广西民间文学艺术、壮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特色农产品、广西名牌产品商标保护等,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保障。近五年,全区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52件,涉案标的金额2.48亿元。
广西是少数民族地区,有丰富的民族和地方传统文化资源,在大力挖掘、创新、利用的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还很艰巨。在各级法院的不断推动下,近年来,我区各地都加大了对当地文化创意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农产品、民间刺绣产业等特色产业的司法扶持力度,较好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我们还要努力探索完善广西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促进广西文化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三庭庭长骆金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