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渠道——司法保护,在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社会转型时期,其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同时也对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和强有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今年11月28日杭州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表示。
近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这种势头今年依旧如此,而且增幅更大。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来看,2010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29余万件和4.17余万件,而今年1-10月,全国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2708万件和3.868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2.2%和39.79%。也就是说,2011年前十个月的受理案件数量就超出了2010年全年案件量的近1万件。如果考虑到2011年后两个月的案件数量,这种对比将更为明显。
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来看,2010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案件3992件,而今年1-10月,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4544件,同比上升38.33%。即今年前十个月的受理量超出了去年全年500多件。
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来看,今年1-10月,全国法院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452件,同比上升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