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02年,我国国内电子类专利授权量平稳发展,到2003年陡增168%,2004年仍保持了114%的较大增幅。其中,测量测试类发明专利的授权数量一直呈缓慢增长态势,到2004年实现了57%的较大增幅;基本电气元件类发明专利与计算机软、硬件发明专利自2003年起大幅增长;电子通信类发明专利与其他类发明专利的增长趋势基本相同,2004年的授权量与2003年比较都有了巨幅增长。
2005~2009年,电子类发明专利的授权量基本保持大幅增长态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61.5%。其中,测量测试类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平均增长率超过57.3%,超过2008年增长率7.9个百分点;基本电气元件类发明专利授权量保持较快的年均增长速度;计算机软、硬件类发明专利的授权量年均增长速度是惟一出现下跌的技术类型,计算机软、硬件是发展较为成熟的专业领域,专利申请趋于平缓,影响到授权数量的增长;电子通信领域在2008年实现了127%的增长,是目前我国技术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是惟一超过电子类发明专利总量年均增长率的产品类别领域,因此,在各专业领域中,专利制度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最为明显。
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共授权电子类发明专利25270件,比2008年的14987件增长68.6%。
1.高新技术企业继续主导全球专利讼争
目前,专利海盗企业在国际范围内大兴风浪,电子商务网站也卷入了专利大案,云计算领域爆发专利反击战,图形处理器(GPU)技术成为市场竞争的热点技术。高新技术企业继续主导全球的专利诉讼争端。
2011年2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美国创新战略:保持经济增长和繁荣》的报告。该报告提出5项新战略,其中第1条就是发展无线网络,即在未来5年内使美国高速无线网络接入率达到98%,加快无线创新,充分拓展500MHz商用新无线频谱的发展。
2011年3月,美国宣布将加强“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世界专利”步伐,并分别与澳大利亚、芬兰和墨西哥就“专利审查高速公路”项目适用范围达成了协议。
2011年3月6~8日,全球知识产权研究院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主办了“21世纪亚太专利合作论坛”,议题是如何向全球输出美国的理念和制度,从而提高美国对全球知识产权事务的领导力,包括如何缩小各国法律的差别,提高专利审查效率,加强执法合作等。该研究院于2006年由美国专利商标局设立,旨在输出美国的知识产权理念和制度,维护美国的全球利益。
5.跨国企业利用专利组合控制相关行业
以微软为例,比尔·盖茨资助微软的离职高管创办了全球最大的两个“patenttroll”(专利怪物,只申请纸面专利或潜水艇专利,并不打算开发这些专利的公司),还从全球最资深的“patenttroll”收购了近千个专利组合。
6.软件专利将长期主导美国经济
狭义上,软件专利仅包括软件方法、电子商务方法、算法、软件设计专利;广义上,软件专利包括纯软件、含软件的系统、软硬件结合技术专利。美国商务部认为,2003年,广义软件专利已占到USPTO年度发明总申请的15%以上;2010年,高达20%以上。
2006~2010年,USPTO授权专利数量的国内企业排名中,软件主导企业(软件企业)、软件优势企业(软硬件企业)已占据了前40位中半数以上席位;IBM、微软、Delphi、Xilink、甲骨文等软件主导企业在全美的企业排名都非常靠前。
在美国,软件专利除了占据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的技术门类第一位,还占据了专利侵权诉讼技术门类的第一位;软件专利已成为主导美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专利类型。
7.欧盟修改专利体系助力企业开展国际竞争
欧盟最新修改了其专利体系,简化的欧盟专利体系以英、法、德语为官方语言,将有助减少国内企业的专利申请成本。
8.智能手机领域专利战频发
近两年,苹果公司、微软、诺基亚、宏达电等多家企业就智能手机专利陷入连环诉讼,起因是专利权人希望获得智能手机收入中更大的份额。2009年,专利收入占智能手机总收入的27%,总共61亿美元,而2010年这一比例继续扩大。企业为了保持其专利技术的先进性,总想吞并其他企业的专利技术,从而导致了很多的专利诉讼案件。
9.LED专利授权合作渐成趋势
全球的LED关键专利技术已被欧、美、日等国的飞利浦Lumileds、欧司朗、日亚化、丰田合成及Cree五大厂商通过相互授权牢牢垄断。目前,LED产业的国际专利争议,正从过去的零合游戏,转变为不打不相识的合作模式。
1.彩电
目前,技术标准化、标准专利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缺少核心技术是我国彩电业面临的所有问题的根源。2006年9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且要符合ATSC(先进电视制式委员会)标准的技术规范”。进口电视机要符合标准就必须向拥有专利的企业缴纳专利费,而高额的专利费对我国彩电业将是一次巨大的震动。
美国是我国彩电的第一大出口市场,但高额的专利费一度使国内彩电企业欲退出美国市场。但如果放弃美国市场,不仅开辟新的市场较难,而且也不能躲过高额专利费用。长虹、TCL、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熊猫、西湖、新科、万利达、夏新13家彩电生产企业欲共同注册一家合资的专利公司,建立专利池,并以此与海外专利权人谈判。
据统计,截至目前,数字电视领域国外专利权人在我国注册的专利已达1000多项,而我国企业持有的自主专利仅有59项。缺少核心技术使我国彩电企业在成本定价上失去“话语权”。
2.DVD
从2001年底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中国企业遭遇的专利诉讼就接连不断。众多的DVD生产厂家先后被6C(由时代华纳、日立制作所、松下电器、三菱电机、东芝和日本JVC6家公司组成,以后IBM也加入该联盟)、3C(由索尼、先锋、飞利浦3家公司组成,后LG加入而成为4C)、1C(汤姆逊公司)和MPEG-LA专利收费公司等跨国公司指控侵犯其核心专利。每生产1台DVD,中国企业就要向国外支付产品净售价的4%或4.5美元的专利许可费。专利费的收取导致我国DVD生产企业的成本增加、出口竞争力减弱,直接阻碍了出口规模的扩大。企业利润空间急剧缩小,一些大型企业转向其他产品生产领域,有些小企业缺乏转型的资金和能力,加之当初没有预留专利费,已被迫退出DVD生产行列。
1998年之后,计算机软件、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产品成为美国337调查的主打产品。1986~2009年,在美国发起的105起涉华337调查中,涉及电子产品的案件最多,达44起,占同期美国涉华337调查总数的41.9%。337调查已危及到中国高科(600730,股吧)技产品的上下游产品,给中国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升级带来不利影响。
四、对策及建议
我国电子信息领域的知识产权现状不容乐观,国内企业的专利水平与跨国企业有不小差距。而外国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优势,构筑行业竞争门槛、形成行业垄断势力、提高获得技术成本等,抑制了我国企业的创新空间,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进步,损害了国内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我国企业应注重研发并加大技术资金的投入,掌握核心技术,增强自身实力。同时政府部门应深入开展外国在华知识产权收益研究,全面摸清相关情况;加强国际知识产权收益规则研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利用反垄断政策,规范外企的不合理收费和阻碍创新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和技术联盟的作用,鼓励国内企业建立专利池,提高行业整体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鼓励企业通过交叉许可等方式互换技术,建立长期的技术合作机制。(国际商报作者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