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诉讼涉及的产品包括iPhone、iPad、iPod、iMac电脑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涉及的产品包括了从个人电脑到音乐播放器全线产品。在此次诉讼中,HTC表示,苹果侵犯了该公司一项与便携式设备有关的专利,该专利用于在个人数字助理(PDA)中集成一些功能。而另两项专利则用于更好地整合电话和视频服务。其中,第有一项专利是属于HTC公司自身所有的,而且它的两项专利则是HTC与今年四月份从ADC电信公司(ADC Telecommunications)购买得到的。
HTC向美国特拉华州联邦法院起诉苹果公司,但是并没有提出赔偿方案的具体数额,但是该公司提到,应向苹果做出三倍赔偿金额的处罚。在诉讼过程中,HTC要求苹果在美国境内停止生产和销售其产品。
HTC同时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发起了相同的诉讼,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是一个准司法机构,专注于仲裁贸易纠纷,并有权阻止在美国进口侵犯美国注册专利的产品。该机构通常需要15至18个月来完成一次完整的评估。如果该机构开始调查,那么HTC在特拉华州提起的诉讼将暂停。
而苹果和HTC关于专利侵权的论战并不是从这次的诉讼开始的,从2010年3月开始苹果公司便率先打起了这场专利之战。
同时,苹果公司也向HTC提起了同样的诉讼,称该公司侵犯了iPhone的20项专利权。苹果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及特拉华州联邦法院同时提起了诉讼,称HTC 的产品仿制iPhone的硬件以及外观。(编译自tek.sapo.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