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辽宁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到2015年,使辽宁省创新活力强劲、要素市场齐全、转化渠道畅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知识产权人才集聚、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为把辽宁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省打下坚实的基础。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率保持14%的水平,向境外申请专利逐年增加,在高新技术领域有相当数量的发明创造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3.3件。专利有效实施率保持在25%左右。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坚持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的融合、加快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建设的原则。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面,《规划》指出要大力推进专利战略的实施,加强产业的专利布局,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面提升沈阳经济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扶持辽西北地区着力培育发展一批有地区经济特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产业,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并推动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各种特色园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
在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方面,《规划》提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大力推进专利政策体系的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将“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同比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到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完善专利技术交易体系,加强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充分发挥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
《规划》强调,要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培养100名具有较高水平知识产权管理人才,100名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1000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辽宁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十一五”时期申请专利133392件,年均增长16.9%,授权专利56967件,年均增长22.5%,其中申请发明专利36659件,居全国第七位。同时,专利有效运用能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取得成效,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辽宁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