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有多年实战经验的奥斯顿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胡亦台表示,专利诉讼被视为一种商业手段,可能是要钱,也可能是要市场,苹果应是希望宏达电退出市场,「这是场拚个你死我活的战争」。
今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初判宏达电侵犯苹果两项专利权,宏达电首战失利;宏达电旗下S3反控苹果也吞下败绩,下一个关键点要看12月6日苹果告宏达电的最终判决,若是无法翻盘,ITC将可禁止宏达电手机输入美国销售。一旦手机在美被迫下架,产品库存和营销费用形同丢进水里,宏达电品牌王国根基恐将动摇。
去年3月,苹果对宏达电提出第一次侵权告诉,宏达电执行长周永明接获被告消息时,第一个反应是惊讶。周永明表示,宏达电被卷入专利诉讼的风暴,是经营品牌成功的后遗症。
欧美国家对智财权相对重视,苹果、微软、英特尔等在新技术研发完成的第一步,通常立即送件申请专利,台湾科技业自代工起家,历史文化与产业背景使台湾在专利战上相对弱势。国外专利大鳄来势汹汹,更凸显台湾专利布局三大不足。
第一、台湾软实力不足。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暨台湾科技法学会理事长刘尚志表示,台湾政府并没有把「制造经济」升级为「知识经济」,时至今日,整个台湾的社会、文化、法律和经济思维,还是停留在过去成功的硬件制造经验。
第二、经营者对专利的认知不足 。台湾业者多半很愿意砸钱投入技术研发,但对花钱申请专利却比较保留,认为不过就是一张纸(专利证书),「但当企业面临诉讼时,就会发现这张纸有多么重要」,理律法律事务所律师蒋大中认为。
宏达电2002年推出全球第一支使用触控屏幕的智能型手机,远早于苹果在2007年所推出的iPhone。但因苹果在iPhone上市的前二年就开始累积专利,因此这几年的手机专利大战,反由苹果取得主场优势。
第三、企业资源不足。美国大企业每年拿营收3%至5%做专利研发,这还不包括申请专利与诉讼费,台湾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多半把法务部门当作成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