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大规模的集中中奖得益于合作的力量。这位中奖者透露,他有四个朋友,每人都有自己的强项,分别负责意甲、德甲和法甲,以前每次投入一两千元,也中过一等奖。这次每人投入了3000多元,又是鸿运高照。
记者从北京体彩中心了解到,彩票界已经兴起了一个新的投资方式“合伙买彩”。彩民在买彩票时“凑份子”,每人出一定数额的钱,合伙购买彩票,中了奖按照所投份额的多少分配资金,相当于按股权的多少分配红利。
不止是彩票,在股市里,也经常有合伙或者委托炒股的现象。南方证券公司的陈亮先生介绍说,有钱但对股市所知甚少的投资者,经常会把资金交给朋友或熟识的人打理,谨慎一些的就签个合同,说明风险、利益的分担原则;马虎一点的只打张收条,口头承诺赚了钱如何如何。而在期货、邮币卡等投资市场上,合作投资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无论是实业经营还是资本市场,由合伙投资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谢向阳律师说,例如在牛市时签订的个人委托理财协议到了熊市无法兑现,由此引发的诉讼案件日趋增多;还有亲友同事之间合伙投资,在获利或亏本时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争议。最近的一个典型案例,是西安市碑林区一个“七人购彩小组”合伙购买的彩票中了1注二等奖和3注三等奖后,其中一个合伙人隐瞒了中奖情况,并将中了二等奖的彩票交给他人领奖,结果引起了其他合伙人的不满而被告上法院。
其实在合伙投资中,很多合伙人由于彼此间比较熟悉,认为大家平日关系不错可以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没有对投资收益订立书面协议。谢向阳律师认为,合伙经营、集体炒股的方式极易产生种种不满和纠纷,所以还是以个人投资形式为佳,如要合伙,也必须“先小人,后君子”立下书面协议,并约定如何操作与责任承担方式。
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有的条款也不一定受到法律保护。谢向阳说,例如联营中的保底条款。只要是投资,就肯定有风险,怎么能确保保底收益呢?所以名为联营,实为借款,法律不会保护假合同。而个人在实施委托理财时,也应该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然受托人用大家凑的钱赚到了“天文数字”,却只归还每个人本金,因为没有办法能确定这笔钱是借款,还是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