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Partnership)可以是两个或更多人合伙,也可以是两个或更多的公司合伙,也可以是个人和公司合伙。合伙的法律意义是:所有合伙的人或公司都全部承担所经营企业的债务和法律责任。 家园论坛,
通常见到的合伙经营,是两夫妇一家人合伙经营的小生意,例如餐馆、便利店、杂货店之类;又或者是一些专业人士,例如律师、会计师之类。
(1) 每一位合伙人在法律上是要承担全部合伙经营企业的全部债务的。例如,两个合伙人向银行借一万元。银行若要追讨还债,固然可以向两个合伙人各讨还五千,但也可以向向其中任何一位讨还一万元全部欠款的。当然仍可以再向另一位合伙人索还他应负责的五千。加拿大家园。
(2) 每一位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合伙经营的企业签署合约。任何一位合伙人为合伙企业作出的承诺,都成为所有合伙人对责任的责任。举例说,A和B合伙经营书店。A负责谈判书店的租约,B负责采购书籍。A代表书店签的租约,B也要负责。同样B代表书店订购的书籍,A也要负责。
(3) 由於合伙人要互相承担生意上的债务和法律责任,合伙人之间必定要衷诚信实地合作。在法律上,一个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也必定要忠诚。不可以利用合伙的生意谋自己个人的利益,例如代表生意订货而私自收取回佣,或者自己另外开设生意,与合伙经营的生意有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上述的合伙,是普通的合伙(General Partnership)。还有另一类比较特殊的合伙,是有限投资的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这是比较复杂的合伙关系,必需有律师协助才可以订立,适用於较大的投资计划。一般来说,投资计划的合伙是由一个人或公司充当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负责合伙生意的所有行政运作和全部债务和法律责任。其余的合伙人,都是有限投资合伙人(Limited Partners),无权参与生意的行政运作,但负债只限於投资入该生意的资金。这其实是合伙和有限公司两概念的合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