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法律制度的诞生,有效地解决了相邻不动产之间的权益纠纷,调和了冲突,促进了不动产资源更加有效的利用。相邻关系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体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制度的合理性。然而,有学者认为,相邻一方虽受侵害,亦免于忍受,不愿主张其权利,避免他方籍端寻衅,以图报复,彼此交恶。所以,现行规定究竟发挥多少规范功能有待探讨。另外,随着经济生活的日益繁荣,人们对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求越来越高,以至于相邻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并且,现实中相邻关系纠纷无论涉案数量、涉案金额、还是涉案复杂程度,都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对相邻关系进行规范的必要性也越来越凸显。
参考文献:
(1)史尚宽:《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9页。
(2)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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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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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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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学研究》编辑部:《新中国民法学研究综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10)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修订第三版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彭万林:《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