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曾表达类似观点,目前不少医院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趋利严重。医院无限扩张,医生无限加码。经常有医生向他投诉,称医院严重缺编,还在拼命加床。
医疗机构规模上去后,医务人员人数与技术水平并未相应跟上,导致医患沟通不畅、医疗服务怠慢、治疗技术差强人意等恶果,医疗纠纷频繁上演,自然成为大趋势。
据统计,近年来,广东省每年发生各类医疗纠纷约2.5万~3万起,其中诉诸法律的仅有大约600起,行政调解的1000多起,剩下两万多起纠纷,最后都由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俗称“私了”。
私了俨然已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主要途径,所占比例高达90%以上。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蔡湛宇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给出的数据并无太大差距:“近年来,本院80%以上的医疗纠纷均是通过私下协商解决,不到两成的医疗纠纷会通过法院途径解决。”
与其费时费力费脑细胞地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上法院旷日持久地打官司,患者一方往往更倾向于私下协商、索取赔偿金。而医院方为息事宁人、大事化小,无论是否愿意,大多数时候,也只能无奈选择“破财消灾”。
“私了”这一非法律途径,为何会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最主要途径?其实,私了大行其道,主要归结于一个现实——医患双方对医疗纠纷解决机制都不信任。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和途径远未达到理想状态,当下针对医疗纠纷的法律体系有待完善,卫生行政、医疗协会对医疗行业的管理不够到位,医疗行业利益共同体存在“潜规则”等多种因素把患者和医院推向“私了”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