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2.处置单位应当根据总体医疗废物处置方案,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车辆和备用应急车辆。
3.处置单位应当为每辆运送车指定负责人,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4.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5.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
6.医疗废物运送前,处置单位必须对每辆运送车的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后方可出车。
7.医疗废物运送车辆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装载或混装其他货物和动植物。
8.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9.处置单位必须设置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清洗场所和污水收集消毒处理设施。医疗废物运送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处置单位内对车厢内壁进行消毒,喷洒消毒液后密封至少30分钟。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应至少2天清洗一次,或当车厢内壁或(和)外表面被污染后,应立刻进行清洗。禁止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清洗污水应收集入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不可在不具备污水收集消毒处理条件时清洗内壁,禁止任意向环境排放清洗污水。车辆清洗晾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10.应急措施。运送过程中当发生翻车、撞车导致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应急事故小组取得联系,请求当地公安交警、环保部门的支持。同时,运送人员应采取下述应急措施:
(1)立即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2)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3)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4)清洁人员还须对被污染的现场地面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5)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处置单位必须向当地环保和卫生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处置单位要向上述两个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型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医疗废物泄漏、散落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