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医疗问题是医护人员和病人都不希望发生的,但由于医院工作比较复杂,不安全因素在所难免,因此,对于医疗问题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
当您怀疑有医疗问题时,首先应该弄清问题的性质,确定属于事故还是差错,实事求是,冷静地处理问题。
1、医疗缺陷发生后,当事医务人员会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领导会进行初步调查。如系严重差错、事故,科室领导会向医院报告,医院还会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等候调查处理。当然,病人及家属有疑问时,也可以向医院或直接向上属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
2、发生医疗事件的当时,科领导或机关会封存、妥善保管医疗原始资料,防止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一切资料未经允许,病人单位与病人家属无权查阅。如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不良后果,则要注意保护现场,保留实物,以备检验。即使剩余在注射器中的一滴药液,都十分重要,不可丢弃。当日诊断不明或死因不明,医院提出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家属一定要支持,以明确诊断及死亡原因。尸解应在24小时内进行,最迟不能超过48小时,拖久了会影响死因的判定,拖延或拒绝尸解,家属是要负责任的。
3、医疗缺陷一般由当事医疗单位与病人及家属根据国家规定协商处理,如双方有争议时,可以向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如双方能够就医疗事故鉴定问题达成一致,也可以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由提出者交纳鉴定费。对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向上级卫生领导部门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省、地市、县三级均设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军队也有相应的三级鉴定委员会,一般都设在同级的卫生主管部门。病人及家属在医疗事件的处理中,应抱正确态度,相信医院,体谅医院,实事求是,采取合作态度,不要无休止地吵闹,更不要为某种目的要挟医院,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这样做会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于人于已都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