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在省立医院儿外科病房门口见到了死者的父亲张福军。他说,女儿叫张新琦,2岁6个月,是家中的独女。2月13日,女儿感冒了,体温上升至39℃,在老家治疗了几天未见效果。2月18日下午2点多,因病情加重,女儿转至山东省立医院治疗。
张福军说,医生初步检查后,认为女儿“病情不重”,入院治疗就可以。下午3点40分左右,女儿转入儿外科病房住院治疗。办完住院手续后,女儿开始呼吸困难,嘴唇也有些发紫。家人立刻要求护士请医生前来救治,连续给一位姓陈的医生打了五六个电话,正在医院一楼的这位医生却没来病房。“在此期间,护士给孩子戴上了氧气罩。一名姓于的医生也来过病房,但他说自己治不了。”张福军说,一个多小时后,陈医生才来到病房。看到孩子病情较重,立刻展开抢救。“医生对女儿进行了胸部穿刺手术,不一会儿,孩子的心跳就停止了。这时抢救仅开始了不到5分钟。”
张福军说,此后医生又抢救了数十分钟,最终未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我们多次打电话请医生过来抢救,他却一个多小时后才赶到病房。如果提早一个小时抢救,孩子也许还有救。”张福军说,他认为医院在抢救时有两点失误。第一,医生初步检查后的诊断有误,如果“病情不重”,孩子不会在数小时后死亡。第二,医生延误了抢救时间。而且,抢救患儿时,医生没有进行特护,未及时监测患儿的身体状况。
张福军说,女儿死亡后,他们立即向医院索要了病历复印件,但复印件上没有医院的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直到4天以后,也就是2月22日,在他们的多次要求下,医院才给了盖有公章的病历复印件。
记者看到,张新琦住院病历首页上写的入院时间为15:42,死亡记录上显示的入院时间却是16:20。入院诊断为气胸,患儿的死亡原因是血气胸。
张福军说,他们已经通过书面材料,要求医院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丧葬费,共计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