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丢失亲身骨肉的恐怖经历,让患者家属对温州同德医院充满了愤怒,他们认为,不要任何金钱补偿,只要一个说法,医院必须公开道歉。
昨晚8时过后,温州同德医院5楼院长室。一位自称是刘院长的人,希望事情能到此结束,“息事宁人”,家属不要再闹了。
刘先生认为,这是一起误诊事件,过错在院方,让温州同德医院公开道歉,金钱的赔偿不要。
为什么6月28日和6月29日,相隔一天,温州同德医院的诊断结果是“尚未探及原始心管搏动”,而附二医的诊断结果却是“宫内见少许胚芽及原始心管搏动”。
刘先生认为,温州同德医院的误诊,差点断送一个生命,这是整件事情的症结所在。
但刘院长却不以为然,认为这属正常现象,“就像早上没有高血压,下午到医院一量,高血压。人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刘院长说,责任既不在家属,也不在医院,“责任在天”。刘院长解释说,“天”是指时间,正好赶在这个时间点上,如果小台夫妇晚几天,做B超检查,同德医院也不会作出让其人流的决定。
至于,检查医师曹明对其他媒体的解释:“不同的医院,不同的医疗检查设备,检查结果当然会有所不同。”刘院长说,应该这样理解,不同医院的医生,其专业技能存在差距,“曹医生相较于附二医、附一医的医生,可能就是小学生和大学生的差距”。
刘院长说,医院作出人流决定,胎儿没有心管搏动是一方面,小储有先兆流产现象是另一方面。
据其解释,6月28日,小储已经怀孕47天,“教科书上说,怀孕35天,胎儿就有心管搏动,最晚42天,心管搏动也该出现了,可是47天了,还没有,那就表示,腹中胎儿可能就没有了”。 (而据记者多方了解,胎儿心管搏动最晚还有可能在第56天出现的。)
刘院长说:“当时的情况下,医生作出那样的决定(流产),是可以理解的。”
同时,刘院长还说,小储在同德医院治疗期间,伴随着阴道出血、腹痛等先兆流产的情况,即使是附二医、附一医的医生,面对这种情况,“同样会作出人流的决定”。
针对小储有先兆流产这件事,这是温州同德医院作出人流决定的最主要原因。刘院长说:“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先兆流产对胎儿不利。”建议小储人流,“对她也不是一个坏的决定,可以更优生更优育下一代”。
在6月28日那天,张孝芝曾建议小储夫妇二人,将人流手术和宫颈糜烂修复手术一并做掉。
小台回忆说,在开治疗单之前,张孝芝曾详细询问其家庭经济情况,身上带了多少钱。“做手术,你干嘛问这个?”
刘院长说,温州同德医院是民营医院,以营利为主,“我们对医生的考核,医生要靠业绩”。
记者从一位妇科权威医生处了解到,人流手术和宫颈糜烂修复手术,不能同时进行,严重者将会导致患者不孕不育。不过这位医生也表示,在原则上两个手术不能并行,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患者自身身体条件跟病情再做具体断定。刘院长说,张孝芝当时没有说两个手术同时进行,问题出在“双方没有沟通好”。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不欢而散。刘先生追问的是,责任在谁,医院和医生到底有没有错?
刘院长说:“你如果还是这种要求,你找医学会,我们法庭上见,我奉陪到底。医院担多少责任,担责任有意义吗?我跟你讲,你这个孩子做掉,对你就是一种幸福。”
整个协商过程,同德医院这位刘姓院长一直在解释院方的工作其实是为了患者好。打掉孩子,院方是考虑到为了优生优育。而同德医院院方也表示,同德医院属于营利性医院,院方对医生都有业绩考核。所以,医生习惯在患者就医前,就设法了解患者的经济条件跟收入基础。尽管协商过程长达一个多小时,院方始终不肯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医院负责人甚至表示责任不在医院,“责任在天”。
鉴于医院的这种态度,小台及其家属表示,他们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