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的乙肝患者都适合使用拉米夫定。根据拉米夫定的作用特点和临床总结的拉米夫定应用经验,拉米夫定应当应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 HBV DNA定量检测中度以上阳性;HBeAg阳性;ALT升高2~10倍。(2) HBeAg阴性,但HBV DNA中度以上阳性(不要以定性PCR结果为准,要做定量测定),ALT升高2~10倍。这种情况多数可能是病毒基因的前C区突变。
不适合应用拉米夫定的情况主要有:(1) HBV DNA阴性或定量测定<105copies/ml;(2) ALT正常(主要指病毒无症状携带者);对于以往曾有ALT升高,但现在ALT和AST正常的患者,可暂时不治疗,等ALT升高后再予治疗。这两类病人之所以不适合用拉米夫定,不是因为拉米夫定对这些人有害,而是因为对这些病人的有效率较低,不符合药品经济学的原则。
拉米夫定同其它药物一样,恰当地使用可使多数病人获益,不恰当地使用则不会带来预期的疗效,而不恰当地停药甚至可能会导致病情的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