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都江堰光亚学校的教师范美忠在地震发生那一刻,弃学生不顾第一个跑出教室,从而被网友称为大地震中“最无耻教师”,并讥讽其曰“范跑跑”。同样是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都江堰人民医院正在为一名病人做阑尾切除手术的5名医护人员,面对强震、断电等险情而并没有放弃病人逃生,他们在应急灯的照耀下,大约花费了半小时,为病人完成了手术,并抬着病人走出了大楼,成为这栋楼里最后逃生的人。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这6名抛弃病人独自逃离的“医生”,无疑又是一个值得关注和理应强烈谴责的“范跑跑”,尽管他们没有像“范跑跑”那样发表什么近乎无耻的“自由”宣言,但他们却把一个病人丢给了死神。可以试想,设若这6名医生能像都江堰人民医院的那5名医护人员一样够再坚持一下的话,设若他们良心发现在“集体撤离”时“抬着病人走出了大楼”的话,还会有手术病人已“不幸身亡”的悲惨结局吗?
古有“医乃仁术”“悬壶济世”之说。医院的宗旨是救死扶伤,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社会主义医务道德更是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一种美德。正所谓,医者父母心。手术台上的病人被全身麻醉,而且截肢,没有感觉能力和行动能力,一旦火起,医护人员就必须向他提供帮助,即使不能带病人撤离,起码也要将病人安置在尽量远离起火点的位置。但这6名医生就是这样毫无顾忌地选择“逃跑”了,跑掉了医德,更跑掉了做人的底线。
对于这个医生逃跑致病人死亡的事件,网评人毕晓哲愤怒于医疗行业操守和道德崩溃而生发感叹,曰“有义务照顾病人,却率先逃跑,这是“不义”;有责任照顾病人,却弃病人于不顾,这是无德;有能力和时间让病人逃离险境,却置若罔闻,这是无良。”博友龙敏飞则认为,在医院医生是不能丢下病人不管的,这是职业赋予的使命,因而必须必须参照《刑法》对这6名医生进行严厉处罚。——无论是《职业医师法》,还是《刑法》,都对医师的职业道德有所规范,就是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而《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对医疗事故罪作出了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天灾逃不过人祸。逃跑就是对职业操守的亵渎,更是对责任的背叛!中国有句俗话,曰“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看来,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是该给公众讲一讲医德医风整治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问题的时候了。而那6名因“逃跑”而致病人身亡医护人员,也该到看守所或者监狱当中去清洗一下他们那肮脏的透顶的灵魂了!